索引號: 768511246/2023-58062
組配分類: 救災 主題分類: 應急管理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體裁分類: 其他
發布機構: 區應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12-07
寧波市應急管理局 寧波市民政局 寧波市財政局 寧波市氣象局 關于加強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
發布日期:2023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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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市)應急管理局、民政局、財政局、氣象局,市直開發園區應急管理局、民政局、財政局:

災害信息員是做好災情統計報送工作的關鍵所在。根據《浙?江省應急管理廳浙江省民政廳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加強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浙應急減災〔2020〕65號)和《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甬黨辦〔2020〕89?號?)?精神,為適應應急管理工作新形勢新要求,健全完善災害信息員 隊伍體系,充分發揮災害信息員在氣象災害、水旱災害、地質災害及突發公共事件(事故)等各類災害中的預警預投、災情報送、災情評估、災害救助、防災減災知識宣傳、巨災保險理賠服務等方面的作用,現就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災情報告系統的工作部署,著眼應急管理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改革要求,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 實現災情信息及時準確報送為核心,堅持覆蓋全面、專兼結合、精干高效、相對穩定的建設原則,健全完善災害信息員工作機制, 構建市、縣、鄉、村規模適度、結構合理、管理規范的災害信息 ?員服務網絡,努力建設一支具有寧波特色的災害信息員隊伍體系,為筑牢防災減災救災人民防線提供堅強的保障力量。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構建災害信息員隊伍。根據工作需要,災害信息?員主要由市、縣級應急管理部門、鄉鎮(街鎮)、村(社區)承擔災情管理工作的人員構成,工作方式以專兼職相結合。鄉鎮(街道)災害信息員由從事救災工作或應急管理所的人員擔任,村(社?區)災害信息員由“兩委”成員或社區工作者兼任。每個村(社區) 至少有1名災害信息員。各級災害信息員工作崗位要設立A、B 崗,負責日常災情工作聯絡和信息統計投送,確保在災害發生后?至少有1名災害信息員能及時到崗,第一時間掌握和開展災情統?計報送工作。多災易災和重大災害隱患地區可適量增配災害信息員。災害信息員同時兼任公共巨災保險聯絡員。

(二)明確災害信息員職責。災害信息員主要承擔災情核查、?統計和報送工作,同時兼顧災害隱患排查、災害監測預警和險情信息報送、巨災保險查勘和理賠服務等任務,協助做好危險區域人員緊急轉移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等工作。具體職責包括:

1.宣?傳工作。開展氣象災害、水旱(洪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地震災害及突發公共事件等相關法律法規、防災減災知識和安全避險常識及自救互救技能等宣傳培訓。

2.隱患排查。做好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掌握風險和危險源監控情況,?一旦遇險遇災,能立即向各級主管部門報告。

3.預警報送。根據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災害來臨前,能及時?向轄區內傳遞報送災害預警信息,協助有關部門轉移安置受災人員,做好受災群眾生活救助。

4.災情上報。災害來臨時,落實值班值守,保持在崗在位。災害發生后,嚴格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調查制度》規定,及時收集災情;村(社區)半小時、鄉鎮(街道)1小時、區縣(市)、??市直開發園區2小時內將災害情況統計、匯總,報上一級審核,并做好災情續報工作。

5.災情核查。災情穩定后,開展災情會商和災情核查、巨災?保險查勘理賠,建立倒塌(損壞)房屋、生活救助、死亡(失蹤)、

傷病人員、巨災保險等工作臺賬。

6.災害救助。做好災情救助工作,發放災民救助款物,落實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三)著力提升災情信息報送質量。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規范工作流程,切實抓好災情統計報送。組織災害信息員?及時研判災情信息,完善災情信息臺賬資料,做到數出有據、及?時準確。規范災情信息報送渠道,統一使用“國家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進行逐級報送。加強與相關減災委成員單位溝通,建?立健全災情會商機制,規范災情核查評估,確保各涉災部門實現災情信息共享、數據精準、口徑一致。

(四)加強災害信息員能力培訓。建立健全災害信息員分級?培訓機制,將培訓工作與提升災情救助管理水平結合起來,明確培訓目標,突出培訓重點,確保培訓全覆蓋,不斷提升培訓成效。 按照分級培訓原則,應急管理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災害信息員專題培訓。市負責區縣(市)、市直開發園區災害信息員培訓,視災情安排鄉鎮(街道)災害信息員參加;縣級負責鄉鎮(街道)、村(社區)災害信息員培訓工作。市、縣、鄉三級災害信息員每?年培訓率不低于80%,村(社區)級災害信息員每年培訓率不?低于50%,新進災害信息員培訓率100%。創新培訓模式,采取?專家授課與經驗分享相結合、理論講解與實踐操作相結合、網絡?課堂與線下面授相結合等方式,全面開展災情管理政策法規、災?害基礎知識、災情統計報送、災情現場核查和災害應急處置,以?及“國家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操作等方面業務知識和技能培?訓,切實提高各級災害信息員的業務能力。推進基層災情管理信?息系統的普及應用,特別是熟練掌握手機報災系統及應用,著力?提高基層災害信息員的災情信息報送質量。注重吸收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的專業力量,培育災害信息員培訓師資專家庫并建立培訓合作機制,全面提升災害信息員隊伍整體水平。

(五)建立災害信息員管理制度。加強對災情信息員隊伍的?組織領導,健全完善災害信息員隊伍管理體系,明確災害信息員?災前應急準備、災中會商研判、應急處置救援、恢復重建各環節?的責任分工和權利義務,包括災害信息員崗位職責、信息報告、 聯絡渠道、工作經費、裝備配置、業務培訓、考核獎懲等內容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災害信息員動態管理,加強信息平臺維護, 依托“全國應急信息員管理系統”,做好災害信息員管理,切實掌?握災害信息員隊伍基本情況。縣級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級災害信息員的信息填報工作,同時對下級填報的災害信息員信息進行審核。鄉鎮(街道)在完成本級災害信息員信息填報工作的基礎上, 負責做好所轄村(社區)災害信息員的基本信息錄入工作,對不 再從事災情管理的人員及時從系統中刪除。后續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每年至少兩次對本轄區內的災害信息員基本?信息進行審核更新,其中一次應在汛期前完成,確保災害信息員?錄入信息準確有效。市應急管理局將依據“全國應急信息員管理系統”對災害信息員基本信息進行抽查并適時予以通投。

(六)改善災害信息員工作條件。全面建立鄉鎮(街道)和?村(社區)災害信息員工作補貼制度,根據災害風險程度、服務?對象數量、工作半徑以及工作成效等因素確定發放標準,提升災 害信息員工作積極性,穩定工作隊伍。結合當地災害特點和救災?工作需要,配備和提供承擔災情統計報送任務所需的必要裝備,切實改善災害信息員工作條件,提高工作效率。

(七)探索災害信息員社會化服務機制。積極探索市場機制?引入災害信息員管理的方法和途徑,探索建立災害信息員社會化?服務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設置公益崗位、項目化管理等多?種方式,創造各種有利條件,動員社會力量,培育社會組織鼓勵、吸納保險公司和其他機構共同參與災情信息服務工作。充分發揮社會救援組織、企事業單位在災害風險監測普查、災害損失評估等方面的優勢,有針對性地開拓災情服務新興市場業務,逐步形成政府購買服務與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災害信息員社會化服務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目標任務。各地、各單位要提高政治 ?站位,切實增強做好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通力協作加快推進災害信息員隊伍 ?建設,建立完善的災害信息員網絡。應急管理部門牽頭負責災害 信息員隊伍建設,組織開展災害信息員培訓、人員信息管理等工 ?作;財政部門負責為災害信息員工作補貼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支出 保障必要的經費;民政部門負責依法對應急管理類社會組織登記 ?管理;氣象部門負責災害信息員氣象災害知識培訓,及時向災害信息員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二)加強管理,嚴格獎懲機制。各地要嚴格工作紀律,把?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納入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強化責?任意識,推動建立災害信息員工作績效考核和獎懲機制。對堅持?原則、實事求是統計報送災情的災害信息員要予以表揚,挽回重?大損失的要予以獎勵;對報災不實或延誤報災、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責任。同時,建立健全容錯機制,鼓勵災害信息員敢于擔當作為,保護災害信息員工作積極性。對于在實際工作中已經履職到?位但確因客觀條件不允許而沒有及時、準確報送災情的災害信息員應免于問責。建立定期檢查通報制度,對高質量建設災害信息員隊伍先進典型應及時通報表揚,總結推廣好的做法。對因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落實后、導致災情統計投送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責。

(三)廣泛發動,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加強職業道德建設,?不斷增強災害信息員的社會責任感和認同感。要積極協調各類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優秀災害信息員的先進事跡,同時在考核獎勵?等方面予以傾斜,積極營造關心支持災害信息員的良好氛圍,激勵引導廣大災害信息員立足崗位、扎根基層、務實奉獻。

寧波市應急管理局

寧波市民政局

寧波市財政局

寧波市氣象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