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1330205002951424M/2025-1010398797 | ||
| 文 號: | 北區教〔2025〕54號 | 組配分類: | 部門文件 |
| 發布機構: | 區教育局(區體育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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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 教育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體裁分類: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09-11 | 發布日期: | 2025-09-17 |
北區教〔2025〕54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北區教育局、江北區文化廣電旅游局等9部門《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意見(試行)》(北區教〔2019〕181號)及浙江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開展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營地有關證照申領情況專項排查和整改行動的通知》(浙教廳函〔2023〕207號)文件精神,為有序推動我區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江北區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以下簡稱區級研學基地、營地)申報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范圍
區域范圍內,符合下列要求的法人單位,可申報區級研學基地(營地)。
(一)符合《江北區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申報認定和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明確的基地9項基本條件或營地20項基本條件,詳見附件1。
(二)申報研學實踐教育營地,首先要獲得以下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對于從事住宿、餐飲等對外經營活動的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營地,應依法依規申領由公安機關核準的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由消防部門核發的“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2021年6月后為“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意見書”)以及由建設部門出具的建筑消防驗收或備案抽查許可文件;由疾控部門核準的“衛生許可證”,由市場監管部門核準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三小登記證”“營業執照”等證照(簡稱“四證一照”)
(三)基地、營地的法人單位與申報的法人單位必須一致,申報的基地、營地名稱與基地、營地法人單位全稱可以有所區別。
二、申報、推薦、認定工作基本流程
(一)單位自評申報。為方便申報、便于核實及后期整理,凡需蓋單位公章的均需提供PDF掃描件。請按以下要求分別提供有關資料:
1.《基地申報表》或《營地申報表》(附件2、3,PDF和WORD格式同時提供)。
2.《基地自評表》或《營地自評表》(附件4、5,PDF和WORD格式同時提供)。申報基地、營地項目的特色簡介(基地600字左右、營地1000字左右);基地9條或營地20條基本條件對應的相關佐證材料(申報營地的還須提供住宿、食堂場景圖片各2-3張及營地輻射式研學旅行線路設計方案。)。
(二)屬地統一受理。申報單位統一向江北區教育局普教科遞交紙質材料,同步提交電子申報材料。
(三)屬地初審推薦。由江北區教育局會同文廣旅游局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現場踏勘考察工作由江北區教育局、文廣旅游局牽頭組織,會同相關單位專業人員完成。
(四)組織專家評審。區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工作將組織相關部門業務處室和專家,進行基地營地申報項目的課程審核、基地營地現場踏勘考察、專家評審、綜合評定,并出具評審意見。對照基地、營地基本條件,有1項及以上不符合或2項及以上基本符合或營地“四證一照”不齊的,評審不予通過。
(五)區級認定公布。區級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綜合評定結果,在區教育局有關平臺上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由區教育局、區文廣旅游局聯合發文公布。
四、申報、推薦時間安排
申報單位于2025年9月3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江北區教育局普教科,郵箱:qag1129@163.com。
五、有關要求
(一)項目申報必須客觀、如實、準確。各申報單位需如實、認真遞交申報材料,若發現申報材料失實或不符合基本條件的,不予推薦;在區級專家評審和公示環節若發現申報材料失實或不符合基本條件的,不予認定。
(二)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區教育局普教科聯系人:錢浩鋒;聯系電話:87668739。
? ? ? ? 附件:1.江北區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基地(營地)申報認定和管理細則(試行).wps
? ? ? ? ? ? ? ? ? ? ?2.江北區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申報表.wps
? ? ? ? ? ? ? ? ? ? ?3.江北區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營地申報表.wps
? ? ? ? ? ? ? ? ? ? ?4.江北區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自評表.wps
? ? ? ? ? ? ? ? ? ? ?5.江北區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營地自評表.wps
寧波市江北區教育局? ? ?寧波市江北區文化廣電旅游局
2025年9月11日
北區教〔2025〕54號 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江北區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