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2951408/2025-63776
體裁分類: 公告 主題分類: 審計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審核程序: 單位審核公開
發布機構: 區審計局 成文日期: 2025-08-25
寧波江北區審計局關于孔浦村安置房(一期)工程竣工決算審計結果的公告
發布日期:2025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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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寧波市江北區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1月20日,對寧波市江北區公共項目建設中心(以下簡稱區公建中心)負責實施的孔浦村安置房(一期)工程竣工決算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項目位于甬江街道孔浦村,主要建設內容為住宅、社區用房、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經營用房、居家養老用房、配電房、水泵房、垃圾房及地下室等。項目用地面積44332㎡,總建筑面積109443.13㎡,其中地上建筑面積74144.79㎡,地下建筑面積35298.34㎡,綠地率30%。

項目概算總投資為104524.31萬元,資金由區城投公司出資。

二、審計評價意見

審計結果表明,區公建中心基本履行了基本建設程序,提供的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地反映了工程財務收支情況,項目實行了招標投標制、監理制等。本次審計也發現,施工工期設置超定額工期、進場材料缺乏監管、工程價款結算和財務竣工決算需調賬處理等問題,需要改進和完善。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施工工期超定額工期設置,且在合同中設定提前竣工獎勵,致提前竣工獎勵費增加。

(二)應急智能照明系統設計圖紙中注明型號,型號編碼中出現企業代碼,設計品牌存在指向性。

(三)施工進場材料報驗資料缺乏監管,施工進場報驗量遠大于結算量,報驗數量失實。安防監控設備、二合一防雷設備現場實際使用品牌與合同約定不符,且未履行相關報批手續。施工單位現場人員配備、人員變更以及到位情況監管不到位,且未按合同約定進行處罰。

四、審計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報告提出的相關問題,區公建中心高度重視并積極落實整改。立行立改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分階段整改問題正在按整改方案節點持續推進。并按規定調整工程投資及有關會計賬目。

(一)施工工期超定額工期設置問題。區公建中心已扣減提前竣工獎勵費,并在今后的項目中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合理設置提前竣工獎勵費。

(二)應急智能照明系統品牌存在指向性問題。區公建中心已對設計院進行約談,并加強后續項目管理。

(三)施工進場材料報驗數量失實,安防監控設備、二合一防雷設備使用品牌與合同約定不符、施工單位現場人員配備、到位情況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區公建中心已對施工單位、全過程咨詢單位予以處罰7.64萬元,并追認設備品牌變更事實,將在今后的項目中加強進場材料管理和人員履職管理。



寧波市江北區審計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