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2950798/2025-1010422080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主題分類: | 財政 |
| 發布機構: | 區市場監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5-10-31 | 發布日期: | 2025-11-06 |
| 政策原文: | 寧波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寧波市江北區財政局 關于印發《江北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 ||
一、修訂背景
2023年12月,我區出臺《江北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北區市監〔2023〕55號),明確了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補助標準以及資金申請和審批的程序,強化了資金使用監督與管理。該辦法實施以來,知識產權提質增量效果明顯。2025年9月,全區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7205件,位列全市第三;高價值發明專利數量2514件,位列全市第四;萬人發明專利量和萬人高價值發明專利量均為全市前列;省級及以上知識產權示范企業30家,有力推動了知識產權事業的發展。但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為進一步發揮專項資金對知識產權工作的引導和促進作用,亟需對現行辦法進行調整完善,迭代升級政策推動知識產權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制定依據
1.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印發<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的通知》(中發〔2021〕32號)。
2.浙江省委 省政府《關于深入貫徹〈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打造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先行省的實施意見》。
3.寧波市委辦公廳 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工作的實施意見》(甬黨辦〔2020〕77號)。
4.寧波市市場監管局寧波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寧波市知識產權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甬市監知運〔2022〕250號)。
三、起草過程
今年1月,江北區市場監管局啟動辦法修訂工作。修訂過程中,認真學習領會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多次赴職能部門、屬地街道、鎮、園區及企業進行研討交流,積極學習借鑒鄞州等地好的做法和經驗,組織召開專項政策征詢會,廣泛聽取整合各方面建議,編寫完成政策文件初稿,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征求意見,經過合法性審查,而后按程序向區領導作了匯報,10月27日江北區市場監管局黨委會審議通過。
四、主要內容
政策總體框架分別是總則、支持范圍與標準、申報和補助程序、監督檢查和附則。
(一)總則明確了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制定目的、作用和適用范圍。
(二)支持范圍與標準分四方面:知識產權高價值創造、知識產權高效能轉化運用、知識產權高水平保護、知識產權高標準服務和管理。
1.知識產權高價值創造
對獲得各級專利獎和浙江省知識產權獎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對獲評各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給予最高30萬元補助,對數據知識產權給予獎勵。
2.知識產權高效能轉化運用
對專利轉讓或者許可且實現產業化的給予獎勵,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的企業分別給予獎勵,對開展知識產權保險的給予實繳保費50%的獎勵,對開展知識產權預警分析、專利導航、高價值專利培育等項目按不同級別給予獎勵,鼓勵企業將專利產品化,對認定的專利密集型產品按件給予獎勵。
3.知識產權高水平保護
鼓勵企業積極應訴或主動維權,對維權支出最高給予20萬元獎勵,獲批的保護規范化市場、商業秘密保護基地分別按級別給予獎勵。
4.知識產權高標準服務和管理
對上級認定的各類平臺、基地、聯盟給予不同獎勵,對通過國內和國際知識產權體系認證給予獎勵。鼓勵服務機構積極代理轄區企業專利申請和托管中小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按量給予獎勵。鼓勵知識產權人才落戶江北,對代理師和獲獎專利發明人按照相關人才政策進行培育服務。
(三)申報和補助程序、監督檢查和附則
明確申報和補助程序。明確了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和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規定。明確了資助辦法的調整、解釋權和執行時間。
五、特色亮點
新增支持企業數據知識產權的獎勵政策。對獲得浙江省數據知識產權登記平臺出具的數據知識產權登記證書的單位,給予每件最高0.1萬元獎勵,每家單位累計最高獎勵5萬元,著力促進數據知識產權發展。2024年,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深化數據知識產權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是實現數據要素作用的一項改革任務.
六、適用對象、期限
適用對象為在江北區注冊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相關單位,以及具有江北區戶籍或者居住證的個人。2025年11月1日起的知識產權項目按本辦法獎勵,
七.新舊對比
取消的內容:取消了原辦法中關于對知識產權大戶獎勵、保護市場和貫標復評獎勵、對銀行質押融資工作的推動獎勵的政策.
修改的內容:對原先項目中獎勵的固定金額都加上最高,貫標獎勵修改為國內貫標最高0.3萬,國際貫標最高3萬。對商業秘密獎勵的幅度進行下調。對示范企業復評獎勵的幅度進行下調。對代理機構代理區內企業和個人發明專利授權獎勵的幅度進行下調。
新增的內容:新增支持企業數據知識產權的獎勵政策。對獲得浙江省數據知識產權登記平臺出具的數據知識產權登記證書的單位,給予每件最高0.1萬元獎勵,每家單位累計最高獎勵5萬元。
八、注意事項
同一主體、同一平臺、同一事項,以及產業園區榮譽類及運營類等政策,按就高不重復享受。報表合并的企業視作同一主體,新辦企業與原區內企業業務相似或關聯度高的,視作同一主體。同一主體在年度內享受知識產權獎勵資金合計最高為30萬元,中國專利金獎和浙江省知識產權大獎不在受限范圍。未在我區注冊納稅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享受本政策的企業,近1年內應有納稅記錄(含“零申報”)、正常社保繳納記錄。企業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當年發生安全生產、環境污染、偷稅漏稅、違反財經紀律等重大問題和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大量空置土地、畝均效益評價為D檔以及其它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行為,原則上不得享受區內各項經濟政策。
九、關鍵詞解釋
知識產權:基于創造成果和商業標記依法產生的專有權利,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
數據知識產權:數據處理者對依法獲取、經過一定規則處理、具有實用價值和智力成果屬性的數據集合所享有的權益。
十、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解讀人:盧波
聯系方式:0574-87668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