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768511246/2024-60760
文  號: 北區防指辦〔2024〕5號 組配分類: 部門文件
發布機構: 區應急管理局
有效
主題分類: 政務公開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體裁分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8-20 發布日期: 2024-08-26
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寧波市江北區氣象局關于建立江北區“遞進式”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和應急聯動機制的通知

北區防指辦〔2024〕5號

各街道(鎮),區防指有關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寧波市人民政府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寧波市氣象局關于建立“遞進式”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和應急聯動機制的通知》(甬防指辦〔2024〕9號),進一步構建完善江北區防汛防臺“1833”聯合指揮體系,強化局地短時強降雨氣象災害綜合應對,健全短臨預警叫應果斷實施人員轉移的工作機制,特制定江北區“遞進式”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和應急聯動機制。

一、總體要求

按照“分段、精準、協同”的原則,建立職責清晰、快速發布、有效處置的“遞進式”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和應急聯動機制。“遞進式”氣象監測預報預警主要由氣象部門承擔,氣象部門按照“影響提示、警戒提醒、精細預警、分級叫應、實況通報”五個階段,面向同級政府、防汛指揮機構、有關部門和可能受影響的基層責任人實時發布氣象信息,根據相關預案提出聯合會商或應急響應建議。“遞進式”應急聯動主要由區防汛指揮機構、有關部門和街道(鎮)、社區(村)承擔,在防汛防臺應急預案和聯合指揮體系基礎上,快速響應,有力有序開展防御準備、應急處置、搶險救援等工作,全力提高氣象災害綜合應對能力,盡最大可能減輕氣象災害影響。

二、“遞進式”氣象監測預報預警

(一)分災種遞進式氣象服務

分災種

影響提示

警戒提醒

精細預警

臺風“321”

3天,海上大風

2天,過程風雨

1天

暴雨“231”

2天,過程雨量

3小時,雨量到鄉鎮(街道)

1小時

強對流“121”

1天,潛勢預報

2小時,警戒到鄉鎮(街道)

1小時

(二)氣象發布內容與要求

影響提示:氣象部門根據系統性強降水過程預報研判、局地對流性強降水潛勢分析,面向本級防指及有關成員單位發布暴雨災害風險預估產品,或在參加防指辦等組織的專題會商或防指辦日常值班研判信息中開展服務。若預測周末或節假日有強降雨過程,盡可能提前發布有關信息。

警戒提醒:氣象部門面向本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應急管理、住建、農業農村、自然資源、文廣旅游等部門責任人或其指定的聯絡員發布警戒提醒;針對系統性強降水過程的警戒提醒,氣象部門要在科學研判的基礎上,盡可能提前至6-12小時,發布警戒提醒時應細化增加暴雨可能影響的街道(鎮)責任人。若預測強降雨過程發生在夜間的,盡可能提前發布有關信息。

精細預警:區氣象臺按照《寧波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寧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52號)要求和《浙江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和應急防御指南》(浙氣規發〔2023〕4號)明確的標準,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高級別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時,應同步報告同級人民政府有關負責人、同級防指負責人。

分級叫應:區氣象臺發布暴雨橙色、紅色預警信號后,立即開展叫應工作。

發布暴雨橙色預警信號后,區氣象局負責叫應叫醒區防指常務副指揮長,區應急管理局、區氣象局、區農業農村局、資規江北分局、區住建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及街道(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叫應受影響村社主要負責人;街道(鎮)防指辦負責“叫醒”受影響村社主要負責人。

發布暴雨紅色預警信號后,區氣象局負責叫應叫醒區防指指揮長、常務副指揮長,區應急管理局、區氣象局、區農業農村局、資規江北分局、區住建局、區文廣旅游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及街道(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叫應受影響村社負責人;街道(鎮)防指辦負責“叫醒”受影響村社主要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叫應叫醒受影響地的巡查員、預警員和相關網格員。

叫應的手段主要包括浙政釘已讀確認、天機氣象機器人叫應、電話呼叫、當面匯報、短信息送達等;叫應時,應確保至少以上一種手段叫應到人。

實況通報:區氣象臺發布暴雨橙色、紅色預警信號后,實況達到當前生效的預警信號對應閾值標準后,開展一次實況通報;在非臺風影響期間暴雨橙色預警信號生效期間,每三小時開展一次實況通報;暴雨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期間,每小時開展一次實況通報;臺風影響期間發布暴雨橙色、紅色預警信號后,根據防汛防臺要求及時發布實況通報。區氣象臺通報規則:發布暴雨橙色、紅色預警信號后,實況達到標準開展實況通報。實況通報內容應當包括過程累積降水情況、面雨量、降水較大的鄉鎮(街道)、降水極值及其站點。

(三)氣象工作要求

1.注重分區風險。氣象部門要根據系統性強降水過程預報研判、局地對流性強降水潛勢分析,加強暴雨對可能致災的地區進行風險分析。在“風險提示”和“警戒提醒”階段,要將暴雨致災的風險提示提示到街道(鎮);發布預警信號時,要重點提醒可能受暴雨影響的街道(鎮)。

2.盡早發布預警。氣象部門加強研判,及時發布預警信號,要“應發盡發、早發快發”。區氣象臺要按照有關規定,一旦研判達到發布標準的,必須立即發布相應氣象災害種類和級別的預警信號。當預計可能達到暴雨橙色、紅色預警信號發布標準時,盡可能一步到位直接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號,最大限度爭取提前量。

3.規范預警叫應。區防指辦會同氣象部門,建立本地針對暴雨橙色、紅色預警信號發布后的叫應規則,明確叫應主體、叫應對象、叫應手段和時間要求,發布暴雨橙色、紅色預警信號后,區氣象局和街鎮防指辦第一時間按規則開展叫應叫醒并確認接收狀態。

三、“遞進式”應急聯動

建立與分災種遞進式氣象服務機制相適應的應急聯動機制,具體如下:

(一)影響提示、警戒提醒階段

1.聯合值班會商。區防指辦根據氣象“影響提示”、“警戒提醒”,按“1833”聯合指揮體系,視情啟動聯合會商、開展聯合值班值守,組織氣象、住建、農業農村、自然資源、文廣旅游等部門聯合會商分析,形成會商意見,并及時將情況向區防指領導報告。

2.及時風險提示。區防指有關成員單位根據“影響提示”、“警戒提醒”,牽頭開展本行業、本領域風險研判,適時下發風險提示單、預警單、風險管控單;區防指根據聯合會商意見,視情發布綜合提示單,對于督導督查發現的急需強化、整改的工作,果斷發布工作督辦單,督促各地各有關部門落實管控措施。

3.落實管控措施。接到“影響提示”、“警戒提醒”,區、街鎮兩級應加強值班備勤,有關防汛責任人應安排好工作日晚上、周末、節假日留守。街鎮、村社兩級加強風險排查和隱患巡查,結合實際情況相關責任人提前到崗到位、開展人員物資預置、人員轉移前期準備和動員等工作。

(二)精細預警、分級叫應、實況通報階段

1.實施叫應叫醒。按照市叫到鄉、縣叫到村,針對暴雨、山洪、地質災害3種預警類型,在黃色、橙色、紅色3種預警級別下,通過一條短消息、一個電話、一次視頻“3個一”手段,實行“135”預警叫應,即1分鐘內視頻連通各地防指、值班人員3分鐘內通知值班領導、值班領導5分鐘內到位應答,及時叫應關鍵人,要求做到有沒有研判、有沒有方案、有沒有行動、物資力量有沒有到位、社會面有沒有宣傳發動等“5個講清楚”。

2.進入指揮狀態。接到氣象部門發布的暴雨橙色、紅色預警信號或叫應信息后,區人民政府常務副區長、區長立即進入指揮狀態,實時掌握當地雨情、涉災涉險信息和處置情況,并通過浙政釘在規定時間內反饋情況。

3.預警響應聯動。高等級預警發布后,街鎮、村社主要負責人迅速到崗,立即組織防御行動,加密巡查,結合實際開展人員轉移等工作。當達到啟動“五停”標準時,根據當地極端天氣預報預警,區防指、各有關部門、基層鎮村按照本部門或單位應急預案落實管控措施。在緊急情況下,部門或單位可依據有關規定,自行果斷采取“五停”等應急措施。一旦發生重大險情災情,立即組織搶險救援,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

4.加強督導督查。叫應后,按照《防汛防臺“1833”聯合指揮體系高等級預警叫應工作指引》,及時反饋有關工作落實、信息快響等;市、區防指辦及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開展督導抽查,指導各區(縣、市)和有關街道(鎮)做好防御應對工作。

(三)預警解除階段

1.及時上報信息。解除預警后,各級防指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水雨情、人員轉移、災情及搶險救援等信息。

2.迅速災后恢復。受災地方要組織各類搶險隊伍和力量全力投入災后恢復,妥善安置受災群眾,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附件:江北區強降雨“遞進式”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和應急聯動機制.pdf



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防汛?????????寧波市江北區氣象局

防臺抗旱指揮部辦公室?????????????2024年8月20日



江北區人民政府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江北區氣象局關于建立江北區“遞進式”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和應急聯動機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