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2951408/2024-62495
體裁分類: 公告 主題分類: 審計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審核程序: 單位審核公開
發布機構: 區審計局 成文日期: 2024-07-31
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度寧波市江北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發布日期:2024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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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區工作部署,區審計局對2023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區審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對審計工作的全面領導,認真落實審計委員會精神,按照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工作要求,自覺融入全區發展大格局,緊緊圍繞“1588”專項行動,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找準審計監督著力點和突破口,以審計監督高質效為江北區全面建設現代化濱海大都市創智和美城區、打造中國式現代化示范城區提供有力保障。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區審計局共組織完成審計和審計調查項目25個,查出問題149項,促進增收節支和挽回損失3174.36萬元,收回預征地財政資金2177.72萬元,促進完善制度31項,提出審計建議被采納66條。

審計結果表明: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認真執行區人大批準的財政預算等各項決議,財政政策積極有效,民生供給保障有力,財政管理規范有序,全區財政運行和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良好,有力保障了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主要表現在:

——聚力發展穩進提質。有力落實上級穩經濟一攬子政策,出臺經濟高質量發展55條政策。持續優化政策兌現流程,全年兌現惠企政策資金14億元;新增政府專項債資金14億元,重點保障天鑫未來社區、文創港、慈城古城片區等多個區塊建設。

——民生福祉持續增進。優化財政支出,強化重點保障,2023年,全區一般公共預算用于民生支出67.66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67.45%,在基礎設施優化、防洪能力提升、安居能力保障、文化服務水平提升等重點民生領域持續發力,不斷增進民生福祉。

——財政管理深化提效。深化基層財政改革,完成區以下教育、醫療衛生、產業政策等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善治理效能;完善預算績效管理體制構建;規范預算調劑行為,及時收回效益低下的178個支出項目共計1.39億元。推進拆遷賬戶統籌管理,統一核算,提升資金效益。

——審計整改有力有效。做好審計整改“后半篇”文章,切發揮審計利劍作用。創新完善審計整改聯合督查機制,推進審計整改工作規范化,制度化。融合開展人大聯合督查,持續壓實被審計單位整改主體責任,2023年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共35項,31項得到整改,仍有4項正在整改。

一、聚焦預算執行和財政管理審計

圍繞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力提效要求開展財政審計,在促進財政持續平穩運行,加快構建現代化財政制度上發揮審計作用。

(一)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重點對區本級政府預算編制、收入管理和涉企惠民政策落實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區財政局聚焦發展主線,認真做好生財、聚財、用財各項工作,為全區經濟社會平穩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預算編制不夠細化,年初代編項目資金占比趨勢上升。

2.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免征條款不完善。

3.資產配置標準體系未及時建立。截至審計日,江北區尚未建立資產配置標準體系,若參照市級機關通用辦公配置標準,部分單位存在采購超標問題。

4.部分政府性基金項目預算安排與實際執行未有效銜接,預算執行率僅15.82%。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對2個部門開展2023年度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以及5個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表明,各預算單位不斷加強財政財務管理,各項經費支出控制總體較好。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歷年結余的拆遷服務費未納入預算管理。區房征中心歷年結余拆遷服務費掛往來款,截至2022年底結余2613.25萬元,該項資金未納入預算管理。

2.資金支出審核不到位,造成多支付14.36萬元。一是姚江提防沿線水利設施管養經費結算時,養護面積確認不準確,造成多支付13.16萬元;二是未核實具體檢測工作量,多支付樣品檢測費1.2萬元。

3.法律援助辦案補貼發放缺乏有效內控監督機制,存在重復和標準混用問題,造成多發補貼4.24萬元。

二、聚焦重大政策落實審計

緊扣區委、區政府發展決策部署,圍繞“8+4”經濟政策開展審計,重點關注了涉企政策制定執行、涉農政策落實及水利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和績效目標實現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涉企政策制定執行情況

1.數字經濟軟件企業招引政策不完善,招商項目后續監管缺失,部分獲補企業與招大引強目標存在差距。

2.企業研發投入補助政策更新滯后,未及時根據上級政策精神更新調整相關條款,現行政策補助依據不夠充分。

(二)水利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1.水利項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缺失,專項資金實際支出進度緩慢,形成大量結余,資金效益低。截至2022年末,灌區專項資金項目達32個,資金結余2933.12萬元,資金撥付未考慮項目結余情況、實際使用需求,造成大量結余,資金使用效益低下。

2.建設管理制度不夠健全,項目管理不規范。一是2022年《江北區農村水利項目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廢止后未及時修訂,水利項目監管體系不夠完善。二是部分項目前期論證不充分,達不到建設條件導致項目調整變更或取消。

三、聚焦重大項目和重點資金審計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實施完成政府投資竣工決(結)算審計項目12個,審定總投資14.09億元。實施完成專項審計調查項目1個,市級同步調查項目1個。審計結果表明,我區各建設單位不斷提升項目的建設管理水平,積極穩妥地推進公共投資項目的建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公共投資項目竣工決(結)算及預算執行審計

1.部分項目存在違規分包,收取管理費的行為。某學校工程施工總包單位未經業主書面批準,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分包市政、綠化專項工程,收取管理費,涉及合同金額2217.21萬元。

2.投資控制把控不嚴,增加工程總投資2166.61萬元。

3.建筑渣土處置領域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各建設單位對建筑渣土處置費結算的原則不統一。二是項目渣土處置消納場地調研不充分,增加運費50萬元。

(二)安置房建設管理與分配情況專項審計

同步實施市審計局組織的安置房建設管理與分配情況的專項審計調查,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安置房長期閑置未有效盤活。

2.項目評標專家未按規定予以回避。某安置房三期項目勘察設計評標專家為中標單位職工,未按規定進行回避。

(三)限額以下公共投資項目建設管理情況專項審計

對江北區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間實施的(500萬元-5000萬元)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從19家單位實施的271個項目中隨機選取86個項目開展審計調查,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工程招投標方面存在的問題。項目存在招標文件條款設置不合理、招投標資格審查把關不嚴等問題,共涉及2個部門2個項目。

2.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建設項目參建單位未按投標(合同)約定人員到位或合同內容履約不完全等問題,涉及11個部門30個項目,合計違約金42.47萬元。二是4個“未來社區”項目設計費計取不合理,多計費用136.07萬元。

3.工程造價控制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對社會中介機構編制的成果報告審核把控不嚴,涉及3個項目,共計金額526.94萬元。二是項目未按圖施工,工程結算虛增146.98萬元,涉及4個部門5個項目。

四、聚焦重點民生保障審計

對老年大學高質量發展、穩就業政策落實、消費券資金、醫保基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老年大學高質量發展專項

1.老年大學學費收繳方式不統一,培訓機構代收模式存在風險。

2.審核不嚴,超范圍超年齡招收學員,預計財政補助59.81萬元。

(二)穩就業政策落實專項

1.技能人才培訓與就業需求融合不夠,技能提升補貼資金績效不佳。

2.4家企業違規獲得創業場租補貼共計3.6萬元。

(三)消費券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2023年度,江北區共開展四期消費促進活動,發放電子消費券5140.15萬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商戶準入把關不到位,7家商戶注銷后仍核銷消費券。

2.個別商戶動態監管不及時,異常核銷存隱患。

(四)醫保基金管理使用情況

1.生育保險政策宣傳不到位,個別生育補貼未按規定審核發放。一是政策宣傳不到位,部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未申領生育津補貼。二是執行生育保險制度不嚴,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和工資待遇重復享受,涉及1個單位4名職工,金額6.45萬元。

2.異地就醫大額費用核查不完整,涉及47起就診金額184.03萬元的醫保基金支出存在風險。

3.2名職工違規申領工傷保險待遇7.11萬元。

五、聚焦國有資源資產審計情況

(一)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審計情況

對6個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表明,我區行政事業單位不斷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制度,逐步規范資產配置管理和使用。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房產管理不規范。一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處辦公用房和2處住宅長期閑置。二是區農業農村局水產站7套已辦理產權證三水灣房產未入賬。

2.資金保值增值不到位。兩個單位資金保值增值不到位,三年少記利息173.52萬元

(二)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情況

對區農業農村局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審計結果表明,該局能夠認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自然資源開發保護意識不斷提高,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農資包裝廢棄物回收存在廢舊地膜回收效果不佳,回收網點不健全情況。

2.部分高標準農田建后管護不到位。

(三)國有企業審計情況

1.銀行賬戶管理及資金保值增值不到位。一是銀行賬戶管理缺乏監管。二是大額資金存放監管不到位,資金存放效益不高。

2.建設管理費使用管理不規范。

六、審計建議

(一)聚力財政資金監管,推進財政管理提質增效。持續推進基層財政改革,深化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深入推進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應用。嚴格財政收支管理,應收盡收,提高財政預算編制準確性和預算執行規范性。

(二)聚力經濟高質量發展,推進政策集成落地。續推進“8+4”經濟政策落實落細,按照結構優化、重點突出、精準發力的政策梳理原則,推進新一輪產業政策集成落地。聚焦民生保障改善政策精準落地,提高民生項目質量和績效。

(三)聚力重大項目建設,夯實經濟發展壓艙石。圍繞重點領域,落實政府重大項目單位主體責任,夯實投資壓艙石。完善制度體系建設,督促各項目單位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提高工程項目管理水平。

(四)聚力財經紀律剛性執行,推進資金資產安全高效。嚴格內控制度,強化對預算管理、政府采購、招投標等各項規章制度的剛性執行。注重資金保值增值,落實落細固定資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