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K16060513/2024-59450 | ||
| 文 號: | 北區孔街辦〔2024〕3號 | 組配分類: | 部門文件 |
| 發布機構: | 孔浦街道
有效
|
主題分類: | 其他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體裁分類: | 標準 |
| 成文日期: | 2024-06-20 | 發布日期: | 2024-06-20 |
北區孔街辦〔2024〕3號
各科室、村社:
現將《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孔浦街道辦事處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
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孔浦街道辦事處
2024年6月20日
?
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孔浦街道辦事處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
?
為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寧波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規定》《關于貫徹實施〈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編制指引(試行)〉的通知》(浙法聯辦〔2021〕1號)和《關于印發<寧波市江北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規定>的通知》(北區政發〔2021〕15號)等有關規定,制定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孔浦街道辦事處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
一、制定或調整轄區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一)制定有關教育、科學技術、文化、醫療衛生、食品藥品安全、社會保險、社會救助、養老、勞動保護、就業促進等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有關資源配置、生態環境保護、城市管理、安全生產、城鄉建設、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務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轄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的重要規劃
(一)各類重點專項規劃的編制和修改方案;
(二)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規劃。
三、制定開發利用、保護轄區重要自然資源和文化資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一)重要自然資源包括土地、水資源等各類重要自然資源;
(二)重要文化資源包括歷史文化街區、傳統建筑(區塊、街、路)、傳統民居、特色景觀、風景名勝區等,以及圖書館、文化館、群眾藝術館、紀念館等文化文物單位館藏的各類重要文化資源。
四、決定實施的重大公共建設項目
(一)街道本級財政預算資金安排總投資400萬元以上的重大社會公共建設項目;
(二)需經區政府核準、對社會公眾利益有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
五、其他重大事項
對轄區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招商引資項目,重大國有資產處置事項,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區域協調發展的重大措施,以及對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廣泛和重要影響的公共資源配置等其他重大事項。
六、不納入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范圍
下列事項不納入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決策,機關內部人事、財務、后勤管理及內部工作流程等事項。
七、實施日期
本標準自2024年7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