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K16060513/2024-59450
文  號: 北區孔街辦〔2024〕3號 組配分類: 部門文件
發布機構: 孔浦街道
有效
主題分類: 其他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體裁分類: 標準
成文日期: 2024-06-20 發布日期: 2024-06-20
寧波市江北區孔浦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孔浦街道辦事處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的通知

北區孔街辦〔2024〕3號

各科室、村社:

現將《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孔浦街道辦事處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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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孔浦街道辦事處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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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孔浦街道辦事處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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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寧波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規定》《關于貫徹實施〈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編制指引(試行)〉的通知》(浙法聯辦〔2021〕1號)和《關于印發<寧波市江北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規定>的通知》(北區政發〔2021〕15號)等有關規定,制定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孔浦街道辦事處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

一、制定或調整轄區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一)制定有關教育、科學技術、文化、醫療衛生、食品藥品安全、社會保險、社會救助、養老、勞動保護、就業促進等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有關資源配置、生態環境保護、城市管理、安全生產、城鄉建設、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務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轄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的重要規劃

(一)各類重點專項規劃的編制和修改方案;

(二)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規劃。

三、制定開發利用、保護轄區重要自然資源和文化資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一)重要自然資源包括土地、水資源等各類重要自然資源;

(二)重要文化資源包括歷史文化街區、傳統建筑(區塊、街、路)、傳統民居、特色景觀、風景名勝區等,以及圖書館、文化館、群眾藝術館、紀念館等文化文物單位館藏的各類重要文化資源。

四、決定實施的重大公共建設項目

(一)街道本級財政預算資金安排總投資400萬元以上的重大社會公共建設項目;

(二)需經區政府核準、對社會公眾利益有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

五、其他重大事項

對轄區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招商引資項目,重大國有資產處置事項,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區域協調發展的重大措施,以及對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廣泛和重要影響的公共資源配置等其他重大事項。

六、不納入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范圍

下列事項不納入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決策,機關內部人事、財務、后勤管理及內部工作流程等事項。

七、實施日期

本標準自2024年7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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