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寧波市江北區高層次人才項目引進公告
為全面加強高水平創新型人才隊伍建設,吸引集聚更多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來江北創業創新,現將2024年寧波市江北區高層次人才項目(“甬江人才工程”儲備項目)引進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和重點
2024年寧波市江北區高層次人才項目將緊扣江北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需要,面向海內外擇優支持契合江北區產業導向、促進產業水平提升、引領產業發展的高層次人才和團隊項目。
聚焦“133”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體系和“323”現代服務業產業體系,重點支持新型功能材料、高端裝備、高端汽車零部件、智能傳感、生命健康、新能源、軟件與互聯網以及港航服務、現代商貿、高端商務、文化休閑、生活服務、金融保險、科技服務、軟件信息等重點發展產業人才項目。
二、申報類型
申報人選分為創業人才項目和創新人才項目兩類。創業人才項目是指來我區創辦企業的高層次人才項目;創新人才項目是指在我區企業(單位)從事科學研究、技術創新的高層次人才項目。
三、申報條件
(一)創業人才項目條件
1.創業人才一般應取得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具有較高業內影響力,且擁有3年以上相關從業經歷(截至2024年6月1日),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創業人才應在近3年內(2021年6月1日以后)來寧波江北或還未在寧波江北工作,所創辦的企業實際到位注冊資本中貨幣出資不少于100萬元且不少于當期申請的人才項目扶持資金額。人才本人作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且為第一大股東,本人投入企業的貨幣出資不少于100萬元。
3.創業人才創辦的企業須承諾在獲得資助后10年內不搬離寧波江北。
(二)創新人才項目條件
1.創新人才一般應取得博士學歷學位,且擁有3年以上相關全職從業經歷(截至2024年6月1日),或具有較高業內影響力,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非華裔外國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195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創新人才應在近2年內(2022年6月1日以后)來寧波江北或還未在寧波江北工作,引進后應全職在寧波江北工作,每年工作時間不少于9個月,連續工作不少于5年。
3.創新人才依托單位一般應成立1年以上,財務及運行狀況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給予人才必要的科研資金和研發設備,并提供項目產業化所需的各類要素。
4.創新人才依托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創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東均不得申報創新人才項目。
上述創業創新人才,特別優秀的可以在學歷、年齡、職務、職稱等方面適當放寬。
四、申報遴選程序
申報遴選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區委人才辦)會同區經信局、區科技局、區財政局、區人力社保局等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本次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15日。申報人須登錄“江北區高層次人才項目申報平臺”(https://rc.nbjb.gov.cn),根據項目申報類別,按要求詳細填寫《項目申報書》,并提供各類附件材料。項目通過初審、復審、答辯、盡調、綜合評審等相關程序確定扶持等次、審定發文。
五、政策支持
江北區高層次人才項目通過評審,分特別支持(A類)、重點支持(B類)、優先支持(C類)和一般支持(D類)4個等次,進行分類扶持。
(一)創業人才項目扶持政策
1.創業啟動資金資助。按投資強度和產業前景,符合人才項目落戶、建設要求的,按A類、B類、C類、D類4個等次,分別給予創業人才項目10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的資助。對于已列入我區高層次人才創業項目的,在初次評審所獲等次扶持資金全部到位后的2年內,根據創業企業銷售、稅收等指標,發展成長較快的,可再次申報創業人才項目評審,按較高等次的評審結果兌現差額部分扶持資金。
對頂尖人才領銜的優秀創業項目,可給予最高1億元的資助。
2.創業場地租用補助。創業人才創辦企業需要租賃辦公用房、廠房的,3年內按實際租賃情況給予全額場地租用補助,每年最高不超過25萬元。
3.投融資支持。利用市場化手段,充分發揮金融機構作用,在3年內通過政策性科技金融政銀合作項目由相關擔保公司給予最高1000萬元貸款擔保,協調各類基金給予最高2000萬元投融資,按照銀行同期基準貸款利率給予最高2000萬元貸款的貼息補助。
(二)創新人才項目扶持政策
創新人才在申報單位實際到崗后,按A類、B類、C類、D類4個等次,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資助。對于已列入高層次人才創新項目的,在初次評審所獲等次扶持資金全部到位后的2年內,科研項目有重大創新突破的,為單位取得較大經濟社會效益,可再次申報創新人才項目評審,按較高等次的評審結果兌現差額部分扶持資金。
對頂尖人才領銜的優秀創新項目,可給予最高1億元的資助。
六、其他事項
1.申報人應對申報內容謹慎作出承諾,入選后應按照規定要求,與落戶地的街道(鎮)、園區簽訂項目服務管理協議,有關事項嚴格按照協議約定執行。
2.申報人填報的信息如有虛假,將取消參評資格并列入黑名單,今后也不得參評我區高層次人才項目;已入選的,一律取消入選資格,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3.報送的所有申報材料均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如確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須按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另行報送,并附申報人所在單位的密級證明,但不得報送絕密級材料。
4.本公告由寧波市江北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寧波市江北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一:(0086-574)89187517 王老師
咨詢電話二:(0086-574)87652783 沈老師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