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構建鄉村地區“1+4+1+X”規劃體系,打造“千萬工程”新時代樣板
近日,自然資源部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印發了《關于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提高村莊規劃編制質量和實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鄉村地區規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強調加大縣域統籌力度、提升編制成果質量、推進鄉村空間設計、促進土地政策融合、引導農民廣泛參與,解決村莊規劃工作存在的片面追求“全覆蓋”、成果質量不高、實用性不強等問題,更好地支撐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
浙江鄉村地區規劃編制起步較早,全省各縣(市、區)均已開展村莊布點規劃編制工作。據統計,全省已經開展空間類規劃編制的行政村數量超過14000個,超過行政村總數的70%,其中大部分仍在沿用實施。村莊規劃的編制實施,有效推進了浙江“千萬工程”實施和美麗鄉村建設。
“多規合一”改革以來,在自然資源部的大力支持和指導下,浙江持續推進“多規合一”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建設,完成省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報批,加快市縣鄉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審批,有序推進“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為浙江省“千萬工程”的持續深化提供了有效支撐。
接下來,浙江將在認真貫徹落實《通知》精神的基礎上,圍繞“千村引領、萬村振興、全域共富、城鄉和美”總體目標,以構建規劃體系、優化空間布局、完善設施配套、提升鄉村品質為工作重點,加快推進規劃管理全覆蓋,逐步實現村莊規劃按需有序、應編盡編,努力打造具有辨識度、創新性的新時代浙江樣板。

浙江在“五級三類”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框架下,創新構建“縣級規劃優體系、鄉鎮規劃定邊界、村莊規劃落布局、鄉村設計美形態”的“1+4+1+X”規劃工作方案。其中,第一個“1”是指在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落實村莊布點,優化村莊體系;“4”是指按鄉鎮級規劃、村莊規劃、村莊設計、農房設計四個層次推進規劃要求并逐級落實。第二個“1”是依托省域空間治理數字化平臺,完善鄉村地區“規劃一張圖”。“X”是涉及鄉村地區的農業、交通、水利、林業、文旅等各類專項規劃,重點統籌專項規劃提出的項目和工程,協調空間矛盾,落實空間保障。

浙江在省級層面提出全省普適的鄉村國土空間規劃管理規則,明確村莊建設邊界以及“三區三線”、自然災害風險防控線、歷史文化保護線和風貌特色等控制引導要求,提出農戶建房、鄉村基本公共服務、鄉村產業用地等準入規則和建設管控基本要求,在縣鄉層面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管理規定后,作為當地核發鄉村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的依據,實現鄉村地區規劃管理全覆蓋。
一方面,根據不同的村莊類型,明確各自的管理要求,允許不具備條件的村莊沿用舊有規劃或采用通則進行規劃管理,推動涉及較多開發建設或實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的重點發展村優先編制規劃,實現村莊規劃對象范圍方面的“按需編制”;另一方面,圍繞鄉村地區的實際需要和現實問題,探索制定適應不同發展需求的村莊規劃編制技術規范,允許村莊規劃分步編制、分步報批,實現村莊規劃內容深度方面的“按需編制”。

指導各地立足自然本底、尊重村莊肌理,堅持以“生態”為基礎,以“業態”為核心,以“文態”為靈魂,以“形態”為載體,以“時態”為脈絡,加強村莊設計和風貌管控引導,營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村落公共空間和村民交往場所,實現鄉村和城市和而不同、各美其美、美美與共,避免造成“千村一面”,同時鼓勵各地將鄉村風貌有關要求列入項目用地的規劃條件。

加強土地和規劃政策的融合研究,指導各地結合村莊規劃編制搭建資本參與鄉村振興的平臺,探索采取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入股聯營、農地流轉等多種方式引入社會資本,鼓勵地方探索“農業+”“生態+”等用地兼容和復合利用方式,力爭形成一批有針對性、創新性的政策供給,為土地綜合整治、“多田套合”、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集中連片整治、宜耕后備資源開發等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撐。
創新“技術+服務”的模式,完善駐鎮村規劃師考核制度,促進規劃支持由提供短期建設藍圖向長期技術服務轉變,帶動培養本地規劃人才。積極倡導駐鎮村規劃師通過規劃版“村規民約”、鄉村版“一張圖”等形式,形成通俗易懂、喜聞樂見的規劃方案和規劃成果,助推村民和村集體組織全程參與規劃編制實施的工作機制有效落地,持續提升鄉村地區規劃建設管理水平。

指導各地依托鄉村地區“規劃一張圖”,加快省域空間治理數字化平臺的迭代升級,逐步實現對規劃審批許可、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等規劃實施手段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實現鄉村地區規劃編制、審批、實施、評估、監督、管理全過程實時在線,有效控制規劃編制和實施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