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316949888/2024-1010416906 | ||
| 組配分類: | 計劃方案 | 主題分類: | 衛生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區衛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8 |
為創新行政執法監管方式,落實“綜合查一次”制度,助力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堅持“管住風 險、無事不擾”,推動規范檢查、協同檢查,優化營商環境,避 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 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5〕5號)等文 件要求,結合全區衛生健康監管領域實際,結合實際,制定2025 年度行政執法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 省政府決策部署,以推行“綜合查一次”制度為切入點和著力點, 以省執法監管數字化平臺為依托,凝聚執法合力、提升執法效能, 著力破解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多頭執法、重復執法、低效執法和執 法盲區等難題,不斷優化我區法治化營商環境,助推經濟社會高 質量發展。
二、監管對象
( 一)學校、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供水單位、涉及飲用 水衛生安全的產品(以下簡稱涉水產品)生產經營單位衛生管 理情況。
(二)用人單位及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放射診療 機構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情況;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
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依法執業情況。
(三)醫療衛生機構預防接種管理、傳染病疫情報告、傳 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離措施落實、醫療廢物管理、病原微生 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況。
(四)消毒產品生產經營情況。
(五)醫療機構(含中醫醫療機構、醫療美容機構、母嬰 保健技術服務機構)依法執業及政策落實情況。
(六)采供血機構(含一般血站、特殊血站和單采血漿站) 和醫療機構臨床用血依法執業及政策落實情況。
(七)托育機構依法執業及政策落實情況。
三、主要任務
( 一)制定檢查計劃。根據“綜合查一次”檢查事項清單, 編制年度檢查計劃,細化檢查流程,明確檢查事項、依據、范圍、 方式等。實施檢查前,除依法不予公開和上級機關明確要求不能 事先通知的檢查事項外,可將檢查時間、依據、方式等內容事先 向檢查對象通報,督促檢查對象落實主體責任,自行整改糾正。
(二)協同開展聯合檢查。依據檢查事項清單和年度檢查計 劃,加強與區其他部門的線下協調溝通工作,確保檢查時間、事 項、對象等內容逐一確認,形成聯動機制,實現“進一次門、查 多項事、一次到位”,減少擾企擾民和重復檢查。
(三)規范檢查結果處理。檢查結果應當按照包容審慎監管 要求依法作出處理,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按照法定程序及 時處理;對需要由其他部門辦理的,及時移送;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對檢查中發現的涉及行業性、區域性嚴重違法 行為和重大風險隱患,及時向局黨委報告,及時開展專項治理。
(四)強化檢查結果運用。“綜合查一次”可采取書面檢查、 現場檢查、非現場執法等方式進行,檢查結果應及時依法向社會 公布。對“綜合查一次”實施情況實行全流程檢測、監督和動態 評價,深入分析監管協同、任務實施等情況及執法對象有關意見, 督促監管主體切實規范履職。要發揮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 戒制度作用,將“綜合查一次”的信用信息納入抽查對象社會信 用記錄,作為實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參考。
四 、工作措施
(一)統一 思想,加強領導。 要加強協同配合,各司其職、 各負其責,形成合力,不斷完善執法工作多部門多跨協同的工作 機制,提升基層綜合治理水平。
(二)嚴格落實,提升質效。加強對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的 協調溝通。健全后續監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 “綜合查一次”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實施嚴格的后續監管,防止監 管脫節,提升檢查質量和工作成效。
(三)建立機制,強化監督。 要建立信息資源開放、交換、 共享機制。建立工作階段通報制度,在每階段工作結束后要及時 向報送工作推進情況和下一步工作計劃。建立考核督查機制,適 時對推進情況進行督查考核。
寧波市江北區衛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