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730185377/2024-60929
組配分類: 生態環境 主題分類: 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體裁分類: 意見
發布機構: 生態環境局江北分局 成文日期: 2024-12-03
(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復)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江北分局 關于江北區JB03-Ⅲ-9a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的評審意見
發布日期:2024年12月03日
瀏覽次數:

寧波江北智永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送的《江北區JB03-Ⅲ-9a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等材料(以下簡稱“《調查報告》”)已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國家和浙江省的相關要求,我局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江北分局組織專家對《調查報告》進行了評審,形成評審意見如下:

一、? 評審結論?

該《調查報告》內容基本完整,選用的評價方法和標準較為規范,評估結論總體可信,原則同意通過評審。

二、工作要求

(一)根據該《調查報告》,江北區JB03-Ⅲ-9a地塊土壤及地下水檢測指標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V類標準限值等相關標準,可以作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規定的第一類用地開發利用。

(二)該地塊后續開發利用過程中要高度關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問題,若發現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痕跡(或異味)應立即停止開發利用活動,采取防止污染擴散的措施,并向生態環境部門報告。

(三)你單位應根據相關規定,在規定時限內將該《調查報告》通過網站或其他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向社會公開,并上報浙江省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