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2953358/2024-00454
文  號: 北甬街辦發〔2024〕7號 組配分類: 部門文件
發布機構: 甬江街道
有效
主題分類: 其他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體裁分類: 其他
成文日期: 2024-01-15 發布日期: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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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甬江街道“九小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北甬街辦發〔2024〕7號

各行政村、社區,企事業單位,機關各部門:

現將《甬江街道“九小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為切實加強“九小場所”消防安全,進一步夯實火災防控基礎,實現“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保安全”目標,根據市、區兩級文件要求,自即日起至2024年年底,在全街道開展“九小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全面摸清全街道“九小場所”底數和消防安全狀況,集中懲治一批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提高消防安全設防等級,提升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推動智慧消防應用,落實“九小場所”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建立科學、專業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推動基層應急消防力量建設,有效發揮基層應急消防治理體系建設效能,切實提高社會面火災防控水平,維護街道轄區火災形勢穩定。

二、整治對象

㈠ 小學校(小幼兒園):班級數6個(不含本數,下同)以下的學校(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

㈡ 小醫院(小診所、小托育機構):建筑面積 300 平方米以下的診所、門診部、托育機構。

㈢ 小歌舞娛樂場所:建筑面積200平方米以下的歌舞廳、錄像廳、夜總會、放映廳、卡拉OK廳、游藝廳、足浴店等場所。

㈣ 小網吧:建筑面積200平方米以下的網吧、電競小站。

㈤ 小旅館:客房數50間以下的旅館(賓館、飯店)。

㈥ 小餐飲:建筑面積200平方米以下的餐飲場所。

㈦ 小商店:建筑面積200平方米以下的商店(商場、超市)。

㈧ 小美容洗浴場所:建筑面積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美容美發場所。

㈨ 小生產加工企業: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的生產加工企業。

三、整治重點

㈠ 合用場所:不得設置在木結構建筑內;嚴禁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內;其他場所居住與非居住部分應進行防火分隔,緊急情況下居住人員能安全疏散。

㈡ 電動自行車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區域與居住部分應采用實體墻和樓板完全分隔;電動自行車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停放、充電。

㈢ 用電管理:電氣線路明敷時應穿管保護,不得私拉亂接;電氣線路、照明燈具的高溫部位不得安裝在易燃、可燃裝修材料上;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裝置、空氣開關。

㈣ 用火管理:嚴禁違規電氣焊作業;高層建筑、地下室、歌舞娛樂場所、網吧、美容洗浴場所內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合用場所內煤氣灶與居住部分應進行有效分隔。

㈤ 裝修材料:吊頂和隔墻材料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不得采用聚氨酯泡沫夾芯板等易燃材料裝修。

㈥ 安全疏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無鎖閉、封堵、占用等現象;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響疏散、逃生的物品。外窗嚴禁設置影響逃生、救援的封閉式金屬柵欄、廣告牌等設施。

㈦ 消防車道:消防車道劃有明顯標線標志;嚴禁在消防車道停放車輛和設置影響消防車通行的障礙物。

㈧ 設施器材:按規定配置滅火器、應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和設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㈨ 教育培訓:“九小場所”負責人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教育培訓、防火檢查、隱患整改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從業人員應當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掌握基本消防常識,達到懂本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警、會滅火、會逃生“一懂三會”要求。

四、職責分工

按照“三管三必須”和“業務相近”原則,結合市兩辦聯合印發的《關于深入推進新領域新業態綜合監管的通知》要求,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堅持街道安委會牽頭,各行政村、社區,企事業單位、機關各部門共同參與,做到上下一體、條抓塊統。

職責分工:街道安委會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安委辦具體負責落實。街道安委會加強力量統籌,推動多元共治,落實村社、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做到清單式管理、閉環式管控,確保不漏管、不脫管;街道安委會全面組織機關各部門、甬江派出所、綜合行政執法五中隊、村(社)網格員等基層力量,落實網格化管理要求,全面摸清“九小場所”底數。閉環落實“141”基層治理隱患三級管控機制。對排查發現能當場整改的問題隱患,由網格員督促整改;對排查發現不能當場整改的問題隱患,由街道綜合信息指揮室落實相關辦線跟進處置;對整改難度大的問題隱患,由村(社)和相關部門合力處置;對構成重大火災隱患或區域性問題隱患突出的,由區政府掛牌督辦。要結合市安委辦和市消安委辦聯合印發的《關于全市深化“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要求,堅持“邊排查、邊整治”,對發現違規住人的“九小場所”嚴格落實跟蹤銷號、閉環管理。

各村、社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開展“九小場所” 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和宣傳教育,建立專門工作臺賬和防火檢查日志,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推動整改措施及時落地。機關各部門要建立統籌協調、高效協同的責任落實機制,健全消防監督檢查工作體系。社會事務科負責小學校(小幼兒園)、學科類、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和3-6歲學齡前兒童設立的教育培訓機構,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小醫院(小診所)和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機構。3-6歲學齡前兒童營利性托管班(不含教育培訓內容)。文化辦負責小歌舞娛樂場所和小網吧。應急管理所負責小生產加工企業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做好日常管理中的行業消防安全工作,依法督促相關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協同推進消防安全風險排查、隱患整改和宣傳教育等工作。發展服務辦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有關要求,負責指導、督促小旅館、小餐飲、小商店、小美容洗浴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城市建設管理辦公室依職責承擔相關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工作。各有關部門要聚焦基層末梢,緊盯問題隱患,加強協同配合,強化監管執法,形成整治合力。

五、步驟階段

㈠ 動員部署(2024年1月15日前)。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職責,任務分工,積極動員會議,廣泛宣傳發動,迅速部署落實。各有關部門可參照《“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記錄表》(附件1)中的基本要求,結合實際細化排查整治標準,明確“九小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的時間、內容、方式、要求。

㈡ 排查整治(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公布“九小場所” 排查整治標準,廣泛發動“九小場所” 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要對前期掌握的“九小場所” 底數清單進行比對,組織基層網格力量和有關部門精干力量對“九小場所” 開展基礎排查和專業排查,按照文件要求和片區網格責任劃分,逐個場所進行排查,填寫《“九小場所”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底數排摸清單》(附件2),利用各種信息化手段提升排查質效,徹底摸清“九小場所” 底數和消防安全現狀。街道安委辦梳理匯總后報區消安委辦并抄送區級有關部門。各有關部門對發現的問題隱患,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輿論、信用懲戒等手段督促整改,嚴格落實剛性措施,集中查處一批、清理一批、警示一批、曝光一批、約談一批、掛牌一批問題隱患突出的“九小場所” 。

㈢ 總結鞏固(2024年11月至12月)。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梳理總結,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改進工作措施,要固化應急消防治理與“141”基層治理體系深度融入相關工作機制,切實壓實基層網格基礎排查責任,屬地管理責任,有關部門監管責任,確保隱患排查“全覆蓋”、問題整改“全閉環”。

六、工作要求

㈠ 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清“九小場所”消防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相關條線領導直接抓。要將此次專項整治作為預防本轄區、本行業火災事故特別是“小火亡人”事故的重要舉措,全面發動部署,壓實工作責任,狠抓工作落實。

㈡ 加大整治力度。落實“七個一律”剛性措施: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一律責令停產停業;住人合用場所不符合要求或者設置在木結構建筑內的,一律予以清理;“九小場所”采用聚氨酯泡沫夾芯板等易燃材料裝修的,一律責令限期整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一律依法查封;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一律依法處罰;車輛停放占用消防車道的,一律強制拖離;從業人員不掌握消防基本常識和“一懂三會”要求的,一律組織實操實訓。

㈢ 注重宣傳培訓。組織“九小場所”從業人員開展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了解消防安全應知應會常識,掌握“一懂三會” 消防技能。廣泛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平臺和新媒體資源開展消防知識宣傳,傳播“九小場所” 違規住人,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違規安裝防盜窗的火災危害性和掌握火場逃生自救的重要性,全面樹立“每個人都是自己生命安全第一責任人” 理念,推動實現“人人能自救、個個會逃生”。制發一批“小火亡人”火災警示教育片,在主流媒體曝光一批火災隱患突出的“九小場所”,形成輿論強大聲勢。

㈣ 嚴格督導問責。專項整治要求真務實、力求實效,嚴禁搞形式、走過場。要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對組織落實不力、“九小場所”存在區域性嚴重問題隱患的,要進行通報約談;對因工作開展不力,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附件:1.“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記錄表

? ? ? ? ? 2.“九小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底數排摸清單



寧波市江北區甬江街道辦事處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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