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739458570/2023-56747 | ||
| 組配分類: | 涉農補貼 | 主題分類: | 農業、畜牧業、漁業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體裁分類: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區農業農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9 |
慈城鎮、各街道辦事處:
為進一步推進我區農業經營主體健康發展,促進傳統農業轉型升級,推動農業現代化發展和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經研究,決定2022年度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扶持財政貼息繼續沿用《深化農旅融合建設美麗鄉村若干政策》(北區政發〔2017〕31號)文件精神,現就我區2022年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扶持財政貼息補助具體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要求
堅持"扶強扶優"作為扶持重點,更好地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和杠桿作用,融資扶持范圍包括:種養殖基地建設、農產品加工、農產品流通及設施、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等環節。經營主體在申報時,材料必須齊全完整,真實可靠,如發現有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現象的,下年度不得申報支農項目。
二、?扶持政策
1.扶持標準:區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和省、市、區示范性(規范化)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農產品收購、農業生產等扶持范圍內的,融資貸款額度分別在150萬、150萬、100萬、50萬以內部分,按實際貸款數的4%予以財政貼息補助。
2.貼息期限為2022年01月01日-2022年12月31的。
3.擬申報的實際貸款利率低于4%,即按實際發生的貸款率貼息。
4.有以下情況的不予貼息:同筆貸款在貼息年度內已獲得過區級及以上財政貼息補貼的或已列入2022年其他財政補助項目的。
三、?申報程序和時間
具備條件的經營主體,向所屬鎮、街道提供申報材料,鎮、街道農發部門在嚴格審核后,于2023年9月15日前向區財政報送《2022年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扶持財政貼息補助匯總表》(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按照“誰申報、誰負責”的原則,經營主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申報材料要求
慈城鎮、各街道辦事處根據通知精神,嚴格把關審核貸款用途,對符合貼息補助政策的農業經營主體要求提供材料如下:
1.2022年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扶持財政貼息補助申報表(附件2);
2.農業經營主體執照,農業龍頭企業還需提供資格證書(復印件);
3.貸款合同及2022年支付銀行貸款利息的憑證(復印件);
4.扶持范圍內的建設項目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如合同、協議及財務發票等(復印件);
5.項目建設投入資金原則上需大于融資貸款金額。
望各地根據上述要求,做好宣傳發動作用,認真把關申報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匯總上報至江北區財政局農財科502室。貼息資金撥付做到公開透明,經審核,并在區政府外網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撥付當年貼息資金。
聯系人:陸玲燕?????????????聯系電話:87388052
附件:1.2022年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扶持財政貼息補助匯總表
附件1:2022年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扶持財政貼息補助匯總表.doc
? ? ? ? ? 2.2022年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扶持財政貼息補助申報表
附件2:2022年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扶持財政貼息補助申報表.doc
寧波市江北區財政局? 寧波市江北區農業農村局
2023年8月24日?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