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2950798/2023-54314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主題分類: | 政務公開 |
| 發布機構: | 區府辦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3-08-18 | 發布日期: | 2023-08-18 |
| 政策原文: | 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北區公租房準入條件的具體標準和保障實施有關規定》的通知 | ||
江北區住建局-張雪娟 解讀《江北區公租房準入條件的具體標準和保障實施有關規定》
發布日期:2023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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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臺背景
2022年12月和今年6月,我市先后出臺了《寧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辦法》和《寧波市公租房保障實施細則》,為順利銜接新老政策,確保我區公租房保障制度的有效實施,?出臺本規定。
二、制定依據
《寧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辦法》(甬政辦發〔2022〕76號)
《寧波市公租房保障實施細則》(甬建發〔2023〕49號)
三、起草過程
區住建局自2023年4月完成初稿的擬制后,于5月23日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征求意見。
在公示期結束后,經過合法性審查和局黨組會議集體審議通過,最終形成本規定。
四、主要內容
《規定》共分三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明確準入標準。申請江北區公租房,除需滿足《辦法》和《細則》規定條件外,還應當滿足有關收入、財產、住房條件以及非本地戶籍申請對象有關學歷、職稱等要求。
第二部分,明確了《辦法》和《細則》出臺前后受理的公租房保障家庭的保障方式以及新老政策銜接時期的具體實施過渡。同時明確了具備保障資格的意向登記實物配租家庭未獲得實物配租保障的,可通過貨幣補貼方式予以保障的相關規定和操作辦法。
第三部分,明確了原先根據城鄉一體化政策已經納保對象的處理問題。
五、適用期限
本規定自2023年8月17日起施行。
六、享受條件
按照《寧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辦法》《寧波市公租房保障實施細則》相關條款制定我區準入標準。
七、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江北區住建局
解讀人:張雪娟
聯系方式:0574-8738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