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2950827/2023-56010
組配分類: 扶貧救助 主題分類: 扶貧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體裁分類: 通知
發布機構: 區發改局 成文日期: 2023-06-30
關于印發《2023年江北區山海協作工作計劃及任務分解》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3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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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山海協作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

《2023年江北區山海協作工作計劃及任務分解》已經區山海協作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寧波市江北區山海協作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6月28日????


附件1

2023年江北區山海協作工作計劃及任務分解

2023年是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我省“八八戰略”實施20周年。為打造新時代山海協作工程升級版、加速版,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入實施山海協作工程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若干意見》(浙委發〔2018〕3號)、省山海辦《關于進一步加強山海協作結對幫扶工作的指導意見》(浙山海辦〔2021〕1號)和《浙江省山海協作工程2023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審議稿)、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實施山海協作工程的若干意見》(甬黨發〔2018〕32號)等文件要求,現制定2023年江北區山海協作工作計劃及任務分解。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第十五次黨代會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扎實推進山海協作工作的決策部署,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立足“山”“海”優勢,堅持山有所呼、海有所應,聚焦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目標任務,加快構建山海互濟、協同發展新格局,扎實推進產業深度合作、平臺載體共建、鄉村全面振興、民生服務共享,不斷激發對口地區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全力推動對口地區高質量發展,為全省“兩個先行”貢獻江北力量。

二、工作要點

(一)推進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等領域合作

1.大力加強產業項目合作。積極推進結對雙方開展產需對接、產用結合和產業鏈上下游整合等活動,引導技術、資本、市場等與山區生態資源有機結合,共同培育發展高端裝備、電子信息、生物醫藥、醫療器械、新材料等新興產業。大力實施產業鏈山海協作,支持對口地區打造特色標志性產業鏈,提升傳統制造業數字化水平。同時,鼓勵和引導轄區企業赴蓮都投資興業,開展雙向互動。結對雙方要進一步完善聯合招商工作機制和開放平臺共建機制,組織本地企業赴蓮都區開展1次以上有實質性內容投資洽談會或項目簽約會。〔牽頭單位:區經信局,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招商投資促進中心,各街道(鎮)〕兩地要建立完善協同招商機制,推動幫助江北企業赴山區26縣特色生態產業平臺進行投資。〔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招商投資促進中心〕支持和鼓勵國有企業參與各類山海協作平臺的投資和建設。〔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國資中心)〕

2.統籌推進基礎設施等領域合作。聚焦交通、水利、港口等城市資源,統籌推進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加快實施一批優結構、補短板的重大項目。〔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住建局〕

(二)加快推進山海協作平臺建設

1.推動建設“科創飛地”。持續推動江北“科創飛地”建設,充分利用江北區科技創新優勢,聚焦新技術新產品研發、項目孵化、人才引進、產業鏈創新鏈協同發展等功能,努力實現“研發在江北、生產在蓮都”。鼓勵兩地共建山海協作“科創飛地”,積極探索協同科研工作站、聯合實驗室、聯合檢驗測試中心等平臺,著力解決企業發展過程中人才引育難點、科技創新痛點和產品檢測困點,使之成為雙方經濟合作新的“增長極”。〔責任單位:寧波江北高新園區管委會〕

(三)促進群眾增收和公共服務共享

1.推進鄉村全面振興。鄉村振興示范點要結合村莊資源稟賦,重點開展鄉村產業提升行動,利用江北區先進理念和援建資金幫助打造一批“土特產”金字招牌,培育一批星級農家樂和休閑農業經營主體,提高村集體經營收入,促進農民增收致富。推廣江北數字鄉村建設經驗,助力蓮都區提升鄉村信息化發展水平;推廣江北新時代美麗鄉村建設經驗,加強兩地傳統村落風貌提升交流合作。〔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持續參與全省“雙百村結對行動”,動員全區統一戰線力量結對幫扶少數民族村,通過各種方式幫助民族村加快發展。〔責任單位:區委統戰部、區民宗局〕

2.加強人力資源合作。完善合作機制,制定培訓計劃,重點開展山海協作干部和掛職干部專題業務培訓、經濟薄弱村村干部和鄉村振興致富帶頭人專題教育培訓以及符合蓮都產業發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培訓等。〔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前方工作組,各街道(鎮)〕依托本地人力資源培訓機構、企事業單位和蓮都區職業技能實訓基地,創新人力資源和勞務協作,幫助蓮都區培訓技能人才400人次,舉辦山海協作干部業務培訓1次以上。〔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區山海辦、前方工作組,各街道(鎮)〕落實結對雙方干部互派掛職機制,推進雙方多領域深層次的人才交流,做好掛職干部人才的選派、輪換和跟蹤管理。〔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區山海辦〕

3.開展社會事業合作。聚焦教育、科技、文旅、醫療資源共享,組織推動我區在科技、教育、文旅、醫療等領域開展有實質性內容的交流對接活動,每個領域簽訂合作協議或項目1個以上。〔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科技局、區文化廣電旅游局、區衛生健康局〕立足“蓮都所需、江北所能”,支持江北區農林牧漁、加工制造業和現代生物科技產業等先進科技成果向蓮都區轉移轉化;圍繞蓮都區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科技惠民應用,推動蓮都區利用自身比較優勢開展科技創新合作。〔責任單位:區科技局、區農業農村局〕深化人才科技引育合作,鼓勵高端科技人才為蓮都區科技創新和企業發展服務。〔責任單位:區科技局〕實施跨地區教共體結對幫扶和名優教師組團式幫扶計劃,結合“校際結對幫扶”“名校長結對導學”“名師結對帶徒”等活動,以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開展合作交流;選派優秀教師到結對學校開展幫扶培訓或支教活動,積極利用數字化手段,深入推進“互聯網+教育”,開展兩地教科研項目合作,不斷提升蓮都區師資隊伍建設水平和教學質量。〔責任單位:區教育局〕通過專科聯盟、重點學科、學術會議等平臺,加強醫學學術交流,推進江北蓮都醫學合作和人才培養。支持蓮都區醫務人員來我區進修學習,加強在精神衛生、衛生監督、基層衛生、衛生信息化等方面合作,進一步提升蓮都醫療衛生服務水平。〔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局〕鼓勵支持我區文化旅游管理行業協會、知名文化旅游品牌企業幫助蓮都區開拓旅游市場,輸送客源,組織多種形式“文化走親”活動,助力蓮都區文化旅游惠民。加強兩地文化旅游行業管理和執法交流學習,提高兩地文旅行業部門現代發展管理水平。實施文旅產業提升行動,推動江北與蓮都區開展文化旅游合作,幫助蓮都區提升一批紅色旅游經典景區、創建一批紅色旅游教育示范基地、推出一批詩路精品旅游線路。〔責任單位:區文化廣電旅游局〕結合蓮都區鄉村振興、共同富裕、文旅融合、公共服務等實際,將我區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一號改革工程”、數字化改革等改革領域的創新做法和既有實踐經驗推介給蓮都區,簽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協作框架協議,通過網絡遠程協作、實地考察指導、區域定點結對、人員互動交流等多種方式,增強協作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在實踐和探索創新中為當地改革工作提供江北“智庫”,貢獻江北智慧。〔責任單位:區委改革辦〕建立江北蓮都兩地機關黨建工作交流機制,簽訂兩地結對共建協議。〔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直機關工委)〕與蓮都區建立完善素質強警交流合作長效機制,組織開展送教上門,專項培訓等。〔責任單位:公安江北分局〕組織開展山海協作消費幫扶行動,助力蓮都區鄉村振興。〔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幫助蓮都區在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工作方面加強業務培訓和指導。〔責任單位:區委國安辦〕配合相關部門開展退役軍人轉移就業工作,協調推動蓮都退役軍人到我區就業。〔責任單位: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幫助蓮都區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風險辨識評估、決策咨詢和專業救援物資、救援隊伍協作等方面交流協作活動。〔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發揮江北開放優勢和外事資源優勢,推動江北與蓮都在高端外事資源共享方面建立長效機制,積極邀請蓮都區來江北參加各類國際會議、國際論壇等,積極為蓮都區引進外事資源提供支持。〔責任單位:區外辦〕推進江北、蓮都兩地金融特色項目和產業集聚區合作,引導當地投融資機構與蓮都轄區產業項目對接,促進資本與產業有效融合。加強普惠金融領域合作,推動共同富裕。〔責任單位: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加快融入全市醫保一體化,依托全市統一的智慧醫保平臺,實現市內異地就醫免備案,開通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醫療機構,實現異地定點零售藥店統籌區全覆蓋,提高異地住院就醫參保人員現場核查率,加強與蓮都區醫保局的對接聯系,建立日常溝通機制,互相學習借鑒創新做法,為推進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作出醫保貢獻。〔責任單位:區醫保局〕聚焦城市精細化管理、“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生活垃圾分類等重點工作,加強與蓮都的業務交流,推動工作互動、經驗分享。〔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以浙江政務服務網2.0平臺為主渠道,以涉民高頻事項為重點,實現政務服務異地可辦、一網通辦,讓江北與蓮都區群眾享受高質量政務服務。〔責任單位:區審管(公管)辦〕圍繞促進江北與蓮都婦女家門口創就業開展協作交流與貼心服務。〔責任單位:區婦聯〕積極開展與蓮都的合作交流,加強科技項目合作和引智引才合作。〔責任單位:區科技局〕落實山海協作稅收政策咨詢和辦理相關工作。〔責任單位:區稅務局〕幫助蓮都在氣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加強業務交流和提供科技支撐;加強業務人員交流。〔責任單位:區氣象局〕

4.創新開展消費幫扶。深化拓展消費幫扶,幫助蓮都區加快農產品標準化體系建設,打造區域性特色農產品品牌,促進蓮都區優質農產品提升質量、提高產量、擴大銷量。同時,組織引導蓮都區各類名特優產品銷往江北,擴大市場份額,充分發揮消費的基礎性作用,打造江北區消費幫扶“金名片”。推動消費幫扶產品進機關、進食堂,完成消費幫扶銷售額700萬元。〔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總工會、區財政局(區國資中心)〕鼓勵江北蓮都兩地積極探索開展“兩地倉”供銷合作。〔責任單位:區商務局〕鼓勵兩地互設農產品展銷館,組織地標優品推介會等,推動特色農產品互進“菜籃子”“果盤子”“米袋子”。〔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加強江北與蓮都區農業領域互訪交流與鄉村產業深度合作,不斷鞏固提升產業合作項目成果,幫助蓮都區優質農產品拓展市場。〔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績效考評單位〕鼓勵各單位組織職工優先到蓮都區開展療休養;積極倡導各單位工會組織積極開展山海協作消費幫扶行動,助力山區26縣鄉村振興。〔責任單位:區總工會、區績效考評單位〕

(四)落實援建資金,強化政策激勵機制

2023年落實財政援建資金330萬元,充分發揮援建資金的撬動作用,切實承擔資金主體責任,聯合蓮都區認真篩選確定年度援建項目清單,打造一批具有辨識度的山海協作援建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個),援建資金于6月底前撥付到位。〔責任單位:區山海辦〕配合蓮都區完善援建項目篩選對接機制,建立援建項目儲備庫,在資金使用時要嚴格遵守援建資金管理辦法,確保援建資金專款專用,使用規范、安全、有效。〔責任單位:區山海辦、前方工作組〕參與做好山海協作援建項目(資金)使用的審計監督及內部審計指導工作。〔責任單位:區審計局〕

(五)凝聚社會力量

組織引導廣大黨員干部、企業家、市民廣泛參與山海協作工作。鼓勵支持企業家到蓮都區投資興業、結對幫困。〔責任單位:區工商聯,各街道(鎮)〕發動各類社會力量積極開展捐資助學、慈善公益、醫療救助、志愿服務和消費幫扶等活動。〔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局、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區僑聯、區紅十字會、區慈善總會〕落實社會幫扶資金不少于80萬元。〔責任單位:區工商聯、區慈善總會、區山海辦,各街道(鎮)〕

三、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服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山海協作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區委區政府年度至少召開1次專題會議;加強山海協作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建設,切實發揮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統籌協調推動作用,強化工作部署,壓實工作責任,健全工作推進和績效考評機制,按照工作目標任務要求和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年度至少召開1次山海協作領導小組會議;將山海協作考評列入本級績效考評體系,區山海協作工作領導小組不定期對各單位工作落實情況開展調研督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責任單位:區山海辦、區績效考評單位〕加強山海協作工作監督執紀問責。〔責任單位:區紀委區監委機關〕召開區委常委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部署山海協作相關重點工作,傳達學習上級山海協作工作有關精神。〔責任單位: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人大、區政協做好山海協作相關調研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組團出訪對口地區。〔責任單位: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

(二)加強對接交流。加強高層互訪,區委或區政府主要領導帶隊赴蓮都區開展學習交流考察不少于1次,召開聯席會議,明確年度合作重點領域、目標任務和工作舉措,簽訂年度工作協議或會議紀要。〔責任單位:區委辦公室、區府辦公室、區山海辦〕建立緊密型合作機制,擴大相關部門及街道(鎮)結對覆蓋面,健全結對雙方主要領導牽頭,相關職能部門、有關街道(鎮)共同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每年開展對接交流不少于1次,召開聯席會議1次以上,共同商討和推進山海協作工作。〔責任單位:區山海辦、區績效考評單位〕

(三)強化工作保障。加強山海協作干部隊伍建設,保證必要的人員力量和工作條件。按照省山海協作e本帳系統統計要求,每月報送產業項目合作、人力資源合作、消費幫扶、組織干部培訓、勞動力培訓就業等相關數據,以及工作信息錄用情況;每半年報送山海協作工作進展情況;按照省山海協作工程信息報送制度要求,積極報送工作信息,在省級以上媒體等(省發改委網站)錄用信息1篇以上,在市級媒體等(市支援合作局網站)錄用信息4篇以上,每年報送新案例1個以上,撰寫專報上報市領導。〔責任單位:區山海辦、前方工作組、區績效考評單位〕

(四)營造宣傳氛圍。持續加大山海協作新聞媒體宣傳力度,全方位、多渠道、寬領域開展實施新時代山海協作升級版宣傳工作,持續提升山海協作影響力,組織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山海協作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山海協作工程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績效考評單位〕

附件:2023年江北區山海協作工作任務分解表


附件

2023年江北區山海協作工作任務指標分解表

序號

名稱指標

單位

考核指標

責任單位

指標解釋

(一)

深化產業項目

合作

/

/

/

/

1

產業項目洽談或項目簽約會完成情況

1

區經信局、區發改局、浙江前洋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寧波江北高新園區管委會、文創港開發建設中心、區新興產業服務中心,各街道(鎮)

組織江北區企業赴山區26縣開展產業項目投資合作,開展實質性對接洽談會和項目簽約會1次以上,共同謀劃推動1-2個重點產業合作項目落實見效;2023年新建產業項目數6個以上,投資實際到位資金7.5億元(含3年內續建項目)。

2

新建產業項目數

6

3

產業合作項目到位資金完成情況

億元

7.5

(二)

促進群眾增收和

公共服務共享

/

/

/

/

1

鄉村振興示范點(含已建)

2

區農業農村局

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標準,計劃打造的鄉村振興示范村個數。

2

條線干部業務培訓

1

區委組織部、區山海辦

舉辦山海協作干部業務培訓班1次以上。

3

培訓技能人才

400

區人力社保局

舉辦山海協作相關培訓班,幫助結對地區實現培訓就業(含轉移)400人次以上。

4

科技、教育、醫療、文旅領域合作項目協議

4

區科技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文化廣電旅游局

每個領域至少達成合作項目(協議)1個以上。

5

消費幫扶銷售額

萬元

700

區商務局、區總工會

全年幫助對口地區完成銷售額700萬元以上,切實帶動低收入農戶增收致富。

(三)

發揮援建資金

作用

/

/

/

/

1

落實財政援建資金

萬元

330

區山海辦

落實年度援建財政資金330萬元(其中30萬元為省級結對幫扶資金)。

2

落實社會幫扶資金

萬元

80

區山海辦、區慈善總會,各街道(鎮)

區山海辦、區慈善總會共同落實村企結對社會幫扶資金80萬元以上。

(四)

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服務

/

/

/

/

1

黨委(黨組)召開山海協作專題會議

1

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

將山海協作工作納入主要議事日程,區委區政府每年召開專題會議1次以上。

2

召開山海協作領導小組會議

1

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

每年至少召開1次山海協作領導小組會議。

3

主要領導赴結對地區對接交流

1

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山海辦

區委或區政府主要領導帶隊赴蓮都區開展考察和對接交流不少于1次。

4

召開聯席會議,簽署年度合作協議

1

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山海辦

召開聯席會議、簽署年度合作協議不少于1次。

5

信息宣傳

省1

市4

區發改局、區山海辦、區績效考評單位

各單位每半年報送1次工作進展情況,年度上報工作信息不少于2篇。區發改局、區山海辦負責在省發改委網站錄用1篇以上信息,區山海辦、區績效考評單位負責在市級媒體錄用4篇以上信息。


附件2

區績效考評單位名單

區紀委區監委、區委辦(區臺辦)、區人大辦、區政府辦(區外辦)、區政協辦、區委組織部(區直機關工委)、區委宣傳部、區委統戰部(區民宗局)、區委政法委、區委改革辦、區國安辦、區委黨校、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教育局、區科技局、公安江北分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國資中心)、區人力社保局、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文化廣電旅游局、區衛生健康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審計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統計局、區醫保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浙江前洋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區審管辦、區招商投資促進中心、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文創港開發建設中心、區新興產業服務中心、寧波江北高新園區管委會、江北開投公司、北坤公司、區城投公司、文創港投資開發公司、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區文聯、區科協、區殘聯、區工商聯、區僑聯、區紅十字會、區慈善總會、江北區稅務局、自然資源規劃江北分局、生態環境江北分局、江北區氣象局。

外灘街道、文教街道、孔浦街道、甬江街道、莊橋街道、洪塘街道、前江街道、慈城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