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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配分類: 區部門財政預決算 主題分類: 其他-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體裁分類: 其他
發布機構: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3-27
寧波市江北區市政養護中心2023年單位預算
發布時間:2023-03-27 15:18 來源: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瀏覽次數: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負責區管道路、橋梁、排水、管網、泵站及沿江閘門等市政設施的日常養護、維修、管理及考核工作;負責老外灘公共區域市政綠化設施管養,保潔及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市政設施量普查統計、市政信息系統建設運行工作;參與市政設施建設項目設計、會審、驗收和交接等工作;參與擬訂市政設施管理技術規范、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開展市政行業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市政防汛防臺、抗冰雪等搶險應急工作;協助做好寧波市“靈橋杯”、“排水杯”、等市政行業考核迎檢工作;負責城區行道樹、公園噴泉水景設施等日常管理、養護及考核工作參與綠化設施建設項目設計、會審、驗收和交接等工作;參與擬訂綠化設施管理技術規范、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開展綠化行業管理工作;協助做好綠化防汛防臺、抗冰雪等搶險應急工作;協助做好義務植樹、群眾綠化以及古樹名木的日常保護和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城區重大活動綠化景觀保障工作;協助做好寧波市“茶花杯”等綠化行業考核迎檢工作;完成寧波市江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從預算單位構成看,寧波市江北區市政養護中心部門預算只包括一家本級單位預算 。

第二部分 2023年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3年單位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2023年收支總預算10820.04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衛生健康支出(類)、城鄉社區支出(類)、住房保障支出(類)。

二、2023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3年收入預算10820.0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0328.58萬元,占95.48%;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265.00萬元,占2.44%;其它收入7.18萬元,占0.06%;上年結轉219.28萬元,占2.02%。

三、2023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3年支出預算10820.04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98.8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18.22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類)10640.0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62.88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541.18萬元,日常公用支出79.40萬元,項目支出10199.46萬元。

四、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10812.86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0328.5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265.00萬元,上年結轉219.28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98.8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18.22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類)10632.8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62.88萬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本單位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0547.86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10967.97萬元減少420.11萬元,主要是預算項目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98.88萬元,占0.95%;衛生健康支出(類)18.22萬元,占0.17%;城鄉社區支出(類)10367.88萬元,占98.29%;住房保障支出(類)62.88萬元,占0.59%。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61.35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5.02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3.85萬元,增長18.19%,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12.51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1.93萬元,增長18.24%,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14.08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2.78萬元,增長24.60%,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4.14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0.48萬元,增長13.11%,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6.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440.6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減少293.93萬元,下降40.02%,主要原因是預算項目減少。

7.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8420.15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345.55萬元,增長4.28%,主要原因是項目增加。

8.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1507.14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減少495.90萬元,下降24.76%,主要原因是預算項目減少。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41.4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4.71萬元,增長12.84%,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0.45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0.07萬元,增長18.42%,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21.03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10.37萬元,增長97.28%,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六、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620.5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41.1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生活補助。

公用經費79.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專用材料費、專用燃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七、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為0,比上年下降100%。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本單位2023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本單位2023年公務接待費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本單位2023年公務用車購置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四)公務用車運行費:本單位2023年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為0,比上年下降10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務用車運行費。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情況

本單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265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減少2753.9萬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預算項目年中實施追加。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265萬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265.00萬元,主要用于江北區排水設施檢測修復。

九、2023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3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3年本單位所屬均為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3輛,其中,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3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0輛。本單位沒有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本單位沒有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專用設備。

2023年本單位沒有預算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專用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3年本單位所有項目支出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財政撥款預算0萬元,項目0個。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部門當年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資金,包括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9.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1.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2.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13.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指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方面的支出。

14.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指反映城鄉社區道路清掃、垃圾清運與處理、公廁建設與維護、園林綠化等方面的支出。

15.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 積金。

16.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租金補貼。

17.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 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18.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指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附件:寧波市江北區市政養護中心2023年單位預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