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政府(國有)投資小型工程項目交易管理,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我們起草了《關于調整政府(國有)投資小型工程項目交易限額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通過信函的方式將意見寄至:江北區育才路118號北投大廈南樓9樓(江北區公管辦),郵編:315020。
2.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郵箱:jbqxzfwzx@163.com。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29日。
聯系人:潘老師,聯系電話:0574-87667851。
?
?
江北區公管辦 ????????????????????????????????????2023年3月20日
關于調整政府(國有)投資小型工程項目
交易限額的通知
?
各街道辦事處、慈城鎮人民政府,區直及駐區垂直管理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國有)投資小型工程項目交易管理,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對政府(國有)投資小型工程項目的交易限額調整如下:
一、區域內的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小型工程項目符合以下限額標準的,應進行公開交易:
1、單項合同估算價在人民幣60萬(含)以上、400萬元(不含)以下施工項目。
2、單項合同估算價在人民幣30萬元(含)以上、100萬元(不含)以下勘察、設計、監理項目。
二、各涉農街道(鎮)實施的小型工程項目應當進入涉農街道(鎮)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公開交易,由各涉農街道(鎮)負責監管。區直屬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城區街道實施的小型工程項目應當進入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公開交易,由區公管辦負責監管。國有企業實施的小型工程項目進入“寧波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江北分平臺”公開交易,由區國有資產管理服務中心負責指導。
三、《關于加強公共資源交易統一平臺建設的實施意見》(北區政辦發〔2011〕33號)、《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涉農街道(鎮)小型項目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的意見》(北區政辦發〔2015〕64號)廢止。
關于調整政府(國有)投資小型工程項目交易限額的通知.docx
為加強廉政建設,我區分別于2011年、2015年出臺了《關于加強公共資源交易統一平臺建設的實施意見》(北區政辦發【2011】33號)和《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涉農街道(鎮)小型項目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的意見》(北區政辦發【2015】64號)(以下簡稱“兩個文件”),明確了進入區、涉農街道(鎮)兩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的小型工程項目交易限額標準為10萬。近年來,隨著工程材料、人工成本等的大幅提升,10萬的進場交易限額標準明顯過低,交易成本過高,一定程度影響了工程建設效率。同時,隨著區審管(公管)辦工程建設項目集中監管職責的到位、街道(鎮)三定方案的調整,以及小型工程全流程電子化交易的深入開展,兩個文件中規定的區、涉農街道(鎮)兩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體制、交易場所設施、標后管理等相關內容已與實際不符。鑒于本地實際情況,我區亟需提高進場交易的政府(國有)投資小型工程項目交易限額標準,并廢止兩個文件。
關于公開征求《關于調整政府(國有)投資小型工程項目交易限額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反饋
《關于調整政府(國有)投資小型工程項目交易限額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9日征求公眾意見,未收到意見反饋。
江北區公管辦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