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2950798/2023-51924
文  號: 北區政辦發〔2023〕6號 組配分類: 區政府辦文件
發布機構: 區政府辦公室
有效
主題分類: 政務公開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體裁分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2-09 發布日期: 2023-02-10
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北區農貿市場提質升級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北區政辦發〔2023〕6號

各街道辦事處、慈城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

《江北區農貿市場提質升級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2月9日



江北區農貿市場提質升級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


為進一步提升江北區農貿市場建設管理水平,努力擦亮民生底色,持續增進民生福祉,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結合我區前一輪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及當前轄區農貿市場發展現狀,現根據寧波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寧波市農貿市場提質升級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甬政辦發〔2022〕63號)的通知,制定江北區農貿市場提質升級三年行動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推進“六大變革”、打造“六個之都”的工作要求,突出農貿市場惠民生、保供應、穩物價、促消費的功能定位,進一步深化農貿市場管理體制改革,統籌推進全區農貿市場城鄉均等化發展,依法施治、系統提升,促進農貿市場環境整潔、管理規范、誠信經營、秩序井然、消費安心,將我區農貿市場打造成為展現江北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工作目標

到2024年底,力爭在“點、線、面”上實現農貿市場建設管理水平3個提質升級,形成周期改造和創建實施滾動推進,內涵品質和外觀風貌同時呈現,線上數字化監管和線下實地監管一并實施的工作格局,確保我區農貿市場建設管理水平保持高水準發展。

——“點”上提質升級。打造一批特色明顯,水平領先的示范市場;結合江北區域實際情況,建設一批省高星級文明規范市場、黨建引領示范市場、文明典范市場、綠色環保示范市場和智慧農貿市場。

——“線”上提質升級。以星級市場建設為標準,大力提升高星級市場覆蓋率,提升省三星級及以上文明規范農貿市場覆蓋率至85%以上。

——“面”上提質升級。實現規劃布局更優化,文明創建更深入,運行管理更高效,數字監管更智慧,動態保持城區省二星級及以上、鄉村省一星級及以上文明規范市場100%全覆蓋,全面提升城鄉農貿市場品質。

三、主要任務

(一)優化市場規劃建設。配合市里做好城市總體規劃,及時反饋相關意見,優化農貿市場專項規劃編制,科學合理做好規劃布局。根據農貿市場專項規劃,編制專項規劃實施方案,建立市場建設任務年度公開通報制度。推進農貿市場按規劃布局、按設計方案建設,提高規劃實施效率。[責任單位:區商務局,自然資源規劃江北分局,各街道(鎮)]

(二)推進市場改造工程。根據市場建設運行實際,把握硬件設施迭代規律,推動市場主體開展以三年為一個周期的硬件改造工程。對照浙江省星級文明規范市場標準、寧波市菜市場建設布局規范,編制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監督實施,動態保持“城區農貿市場省二星級及以上文明規范市場全覆蓋和鄉村農貿市場省一星級及以上文明規范市場全覆蓋”。[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各街道(鎮)]

(三)強化市場秩序監管。深化風險監測、質量抽檢、追溯體系建設,持續推進食品安全監管;落實農貿市場消防安全責任,強化建筑質量安全管理,守護好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強化農貿市場周邊占道經營、流動攤販、流浪乞討、交通秩序等市容管理。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統籌安排經營場所,農貿市場周邊500米內原則上不得設立“村級農產品集中交易點”,農貿市場周邊200米內不提倡設立水產、肉類、蔬菜等同類商品經營單位,確保市場周邊環境良好。[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衛生健康局,區住建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各街道(鎮)]

(四)實施分類提質升級。實施“高中低”分類提質升級行動。突出示范升級,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打造黨建引領示范市場;對標全國文明典范城市創建,開展文明典范農貿市場創建;圍繞農貿市場塑料污染、垃圾分類、公廁提質、污水處理等綠色環保治理,開展綠色環保市場創建。突出中段提質,鼓勵市場開展高星級市場(省五化市場)創建,提升我區三星級及以上農貿市場在總量中的占比。突出基礎提質,推動鄉村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均等化,推進文明創建全域化,進一步擴大鄉村省放心市場建設覆蓋面。[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文明辦,區農業農村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街道(鎮)]

(五)加快市場數字化建設。加強市場運營信息收集、部門監管信息歸集和消費者評價信息采集,推動農貿市場建設管理信息數字化,助力農貿市場智慧監管平臺迭代升級。加快數字人民幣推廣使用,探索數字化管理經營,推動線上數字化孿生市場建設。依據寧波市智慧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地方性標準,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領效應、提供優質服務的智慧農貿市場。[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大數據發展服務中心,各街道(鎮)]

(六)提升市場經營能力。鼓勵國有經營主體運用回購、回租、托管等方式,對集體、私營或個體興辦的農貿市場,實現國有、國有控股或國有經營主體管理。鼓勵市場開展多樣化經營,擴充多重內涵,為消費者提供內容豐富、體驗感佳的消費服務。進一步提升農貿市場專業化管理水平,加大對專業管理團隊的培育、考評、獎懲管理力度。加強對基層一線管理人員培訓,穩步提升經營者、舉辦者從業素質。[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財政局,各街道(鎮)]

(七)健全監測評價體系。依據《江北區農貿市場長效管理績效考核辦法補充規定》要求,進一步健全第三方定期測評工作機制,優化測評結果公開公示。深化評價結果運用,形成導向明確、可以量化、全程閉環的定期監測評價管理體系。[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各街道(鎮)]

(八)完善多元共治機制。落實《寧波市菜市場管理條例》職責分工,深化市場建設管理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健全以各街道(鎮)為屬地總負責、多部門共同參與的區域綜合治理機制。發揮農貿市場行業協會作用,建立健全責、權、利相結合的行業協會運行機制。健全農貿市場社會監督機制,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農貿市場建設管理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商務局,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消防救援大隊,江北交警大隊,各街道(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堅持全區“一盤棋”思路,統籌推進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工作。區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好組織、協調、督辦、考核工作,落實市場舉辦者主體責任和街道(鎮)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推動健全農貿市場長效管理機制。各街道(鎮)要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的規劃建設、提質升級方案,制定工作計劃,全力落實農貿市場提質升級行動。

(二)加大支持力度。遵照農貿市場民生性、公益性、社會性的特點屬性,發揮國有農貿市場示范引領作用,支持民營資本、社會力量共同參與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區各相關部門要依權限研究制定農貿市場相關的水費、垃圾清運費及其他收費等優惠扶持政策,努力降低市場運行成本。鼓勵農貿市場發揮“菜籃子”終端供應主渠道作用,對疫情、災害性天氣等特殊時段保證商品供應的市場,根據實際情況予以適當補助。

(三)落實資金支持。支持農貿市場開展改造和提質升級,區財政局要安排專項考核獎勵資金用于各街道(鎮)農貿市場創建提升、長效管理考核等工作,支持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和建設管理,鼓勵農貿市場提升管理水平。

(四)強化督查考核。各街道(鎮)完成提質升級年度工作情況和日常長效管理情況納入區對各街道(鎮)績效考評內容。區農貿市場改造提升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區農貿市場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對轄區各市場日常管理情況開展專項督查,督查結果在全區范圍內予以通報。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屬地街道(鎮)要及時采取督辦、約談等措施,督促相關市場限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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