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2950798/2023-57934 |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主題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區政府辦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3-11-27 | 發布日期: | 2023-11-30 |
| 政策原文: | 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江北區食鹽儲備管理辦法》的通知 | ||
簡明問答:《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北區食鹽儲備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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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臺食鹽儲備管理辦法有何意義?
為加強全區食鹽儲備管理,增強突發事件應對能力,確保食鹽安全穩定供應,
2.《江北區食鹽儲備管理辦法》文件依據是什么?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波市食鹽儲備管理辦法的通知》(甬政辦發﹝2022﹞67號)
3.江北區區級政府食鹽儲備量是多少?
區級政府食鹽儲備規模原則上為全區上年度食鹽月均消費量,其中小包裝食鹽數量不低于全區上年度小包裝食鹽月均消費量的1.5倍。如市級鹽業主管部門明確下達食鹽儲備指導任務數,則按照不低于市級下達指導任務數進行儲備。
4.對承擔區級政府食鹽儲備任務的承儲單位補貼資金是多少?
對承擔區級政府食鹽儲備任務的承儲單位,給予儲備資金利息和保管費用補貼。儲備資金利息原則上按儲備計劃內實際庫存數量、購入含稅價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 計算,保管費用按儲備計劃內實際庫存數量和存儲時間計算。
5.?區級政府食鹽儲備需滿足什么標準?
入庫的儲備食鹽質量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其中加碘鹽須符合我省食用鹽碘濃度規定。
6.?區級政府食鹽儲備是否需要專人管理?
政府食鹽儲備應當實行專人管理、專賬記載,按品種、數量、質量、進出庫時間單獨建立帳卡檔案,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入庫、出庫制度。
7.?江北區區級政府食鹽儲備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調用?
出現下列情況,可以動用區級政府儲備食鹽:(一)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或者突發公共事件;(二)全區或部分街道(鎮)食鹽明顯供不應求或者價格異常波動;(三)區政府認為需要動用儲備食鹽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