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2950798/2022-50917 | ||
| 文 號: | 北區防辦〔2022〕10號 | 組配分類: | 區政府文件 |
| 發布機構: | 區政府辦公室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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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 衛生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體裁分類: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2-02-28 | 發布日期: | 2022-02-28 |
北區防辦〔2022〕10號
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
現將《寧波市江北區新冠肺炎本土疫情應急處置實戰方案(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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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江北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2月28日
寧波市江北區新冠肺炎本土疫情
應急處置實戰方案
(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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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根據省疫情防控辦《關于印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七大機制”的通知》(省疫情防控辦〔2022〕18號)要求,結合國家、省、市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系列規范指南要求,立足“源頭查控、快響激活、硬核隔離、精密智控”,指導我區新冠肺炎本土疫情應急處置實戰,實現來之能戰,戰之快勝,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省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提出的預防和早發現、精密智控指揮決策、“三責”聯動快響激活、“三區”最小單元管控、“五快”循環落實、分階段“清零”及“三情”聯動七大機制和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寧波市新冠肺炎本土疫情應急處置實戰方案(試行)》要求,努力用最短時間、以最小代價打贏疫情防控遭遇戰、阻擊戰、殲滅戰,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保障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二、作戰流程
(一)疫情報告
1.我區各類核酸檢測機構(主要包括區疾控中心、市第九醫院和第三方檢測公司等)在對就診人員、風險職業人群、重點人群、重點機構、物品和環境監測中發現單管或混管陽性樣本時,1分鐘內向區疾控中心報告,區疾控中心接報后經初步核實,評估排除假阻性可能后,1分鐘內報告區衛生健康局,區衛生健康局接報后1分鐘內報告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內容包括初篩陽性個案姓名、有效證件號、聯系方式、現住址、檢測結果、報告對象、報告人、報告時間等。(牽頭領導:吳耀明、鄒剛;牽頭部門:區疫情防控辦,負責人:孫俊偉、詹洪青)
2.區衛生健康局和區疾控中心接到報告后,按照“逐級報告、快速反饋、分線行動”的原則,及時完成向市衛生健康委和市疾控中心的報告。初篩陽性個案檢測單位要在檢測結果出具后第一時間將初篩陽性標本送至區疾控中心進行復核,并確保在出具初篩檢測結果后2小時內通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初篩檢測模塊”進行網絡直報和“疫情快速登記”小程序填報,并完成初篩陽性個案的轉歸訂正。(牽頭領導:吳耀明、鄒剛;牽頭部門:區疫情防控辦,負責人:孫俊偉、詹洪青)
(二)激活指揮體系
3.區應急指揮部接到初篩陽性個案信息報告后立即轉入應急響應狀態,指揮部及下設各工作組立即按《新冠肺炎疫情社區防控方案》《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機制工作方案》等技術方案啟動疫情處置和相關準備工作。指揮部相關領導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報告,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立即趕赴指揮部現場部署。(牽頭領導:楊正平;牽頭部門:區疫情防控辦,負責人:吳耀明、鄒剛、片田野)
4.區應急指揮部在收到復采復檢標本確認陽性信息報告后,應于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按照“屬地處置、提級管控”的原則,指揮長根據復核結果、流調報告、處置預案、決定處置方案,15分鐘內決定啟動相應管控措施。指揮部及各工作組集中辦公,實行24小時應急值守和扁平化管理,進入專項工作專班化運作模式。同時根據疫情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牽頭領導:楊正平;牽頭部門:區疫情防控辦,負責人:吳耀明、鄒剛、片田野)
5.應急響應啟動后,指揮部要快速統籌調度,及時向上級政府申請跨區調度支援。同時要建立多領域專家參與的會商和決策咨詢制度,實行一日一研判、一日一連線、一日一督查、一日一報告制度,掛圖作戰,形成快速處置協調機制,做到問題不過夜,確保措施快速落地、問題高效解決,把握疫情應對關鍵期,快速有效處置疫情。(牽頭領導:楊正平;牽頭部門:區疫情防控辦,負責人:吳耀明、鄒剛、片田野)
6.指揮部要指定專人對接省、市現場指導工作組,銜接有關工作安排和信息數據收集、整改落實情況等事項。(牽頭領導:楊正平;牽頭部門:區疫情防控辦,負責人:吳耀明、鄒剛、片田野)
(三)轉運陽性個案
7.區衛生健康局待復采復檢確認陽性后,安排120負壓救護車原則上30分鐘內到達轉運地點,將陽性感染者轉運到市定點醫院進行隔離治療。(牽頭領導:鄒剛;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負責人:邵利明)
(四)全面流調溯源
8.區疾控中心在接到初篩陽性個案信息報告后,立即指派區應急采樣隊趕赴現場,2小時內完成采集初篩陽性個案的生物標本及其住所的外環境標本,區疾控中心要確保在收到復采復檢標本后4小時內完成檢測結果反饋。(牽頭領導:鄒剛;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負責人:劉波)
9.區疾控中心報告初篩陽性信息后,1小時內完成人員集結及物資、設備的準備,迅速出動應急流調隊,同時將初篩陽性感染者基本信息推送至公安江北分局,立即激活“230”專班啟動線上流調排查工作。1小時內鎖定初篩陽性感染者和核心密接者(主要是同吃、同住、同行、同勞動人員),開展核酸快測快檢。完成初篩陽性感染者前14天或無癥狀感染者首次陽性標本采樣前14天內至隔離管控前的活動軌跡排查,形成“一圖一表一報告一方案”(人員關系圖、軌跡排查表、流調報告、分級分層管控方案),并鎖定密接人員。公安江北分局在4小時內做好封控準備。(牽頭領導:鄒剛、片田野;牽頭部門:公安江北分局、區衛生健康局,負責人:孫海筠、劉波)
10.區疾控中心將陽性感染者信息推送給公安江北分局,并派出流調隊,聯合公安江北分局,充分利用視頻監控、通信信號、電子支付等技術手段快速精準追蹤、判定密切接觸者(以下稱密接)、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以下稱次密接)和一般接觸人員等。(牽頭領導:鄒剛、片田野;牽頭部門:公安江北分局、區衛生健康局,負責人:孫海筠、劉波)
11.將所有感染者及重點場所(包括感染者居住地、工作點、發現點和活動點等)的陽性標本上送至市疾控中心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和全基因測序。通過流行病學調查、病毒全基因序列比對、核酸篩查、血清抗體動態檢測和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從人、物品和環境等方面逐一分析論證,綜合研判病毒來源、傳播途徑和傳播鏈。(牽頭領導:鄒剛;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負責人:劉波)
(五)風險區域判定和管控
12.指揮部根據流行病學調查和活動軌跡排查情況,根據省市防控專家組意見和市指揮部決定,科學劃定封控區域、管控地區和防范區域。管控區域劃分先期適度廣控、后期動態調整,在疫情發生初期,風險不明的前提下,可根據防控專家組研判適當擴大管控區范圍。經1-2輪全員核酸篩查無陽性感染者后,可根據防控專家組研判縮小管控區域范圍。(牽頭領導:楊正平;牽頭部門:區疫情防控辦,負責人:吳耀明、鄒剛、片田野)
13.嚴格實施封控區管控措施。實行人員“區域封閉、足不出戶、服務上門”。嚴格實施居家隔離管控措施,安排工作人員24小時巡邏值守,通過安裝監控設備、電子門磁等技防手段加強管理,防止人員外出活動。原則上在8小時內完成封控區人群首次采樣和核酸檢測工作。相關部門要確保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提供代購、送餐、清運垃圾等服務。對因就醫等確需外出人員,須經社區(村)疫情防控辦同意,安排專人專車,要求其全程做好個人防護,并落實閉環管理。(牽頭領導:吳耀明、片田野;牽頭部門:區疫情防控辦,負責人:顧向科、詹洪青、洪斌)
14.嚴格實施管控區管控措施。實行人員“只進不出、人不出區、嚴禁聚集”。嚴禁人員聚集,原則上居家,僅開放生活保障場所。原則上在12小時內完成管控區人群首次采樣和核酸檢測工作。每戶2天可安排1人在嚴格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到社區指定地點購買或領取生活物資。對因就醫等確需外出人員,由社區(村)疫情防控辦出具證明并做好審核登記。暫停室內密閉公共場所營業,按規定定時進行消殺。管控區14天內(自最后1例感染者管控日期起計算)無新增感染者,則解除管控。(牽頭領導:吳耀明、片田野;牽頭部門:區疫情防控辦,負責人:顧向科、竺志軍、詹洪青、洪斌)
15.嚴格實施防范區管控措施。實行人員“非必要不出區,強化社會面管控、嚴格限制人員聚集”。所在地企事業單位提倡線上辦公。原則上在16小時內完成防范區人群首次采樣和核酸檢測工作。嚴格限制人員聚集,暫停室內密閉公共場所的營業??刂撇宛^、公共食堂經營規模和營業時間,其他公共場所按既往人流量的30%控制人數,交通工具嚴格落實測溫、亮碼、戴口罩、消毒等措施。如因就醫、特定公務等確需出入的,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牽頭領導:吳耀明、片田野;牽頭部門:區疫情防控辦,負責人:顧向科、竺志軍、詹洪青、洪斌)
16.管控風險人群。經流調確定重點風險人群后,立即對其分類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居家健康觀察,日常健康監測。同時,采取健康碼賦紅黃碼的手段限制其自由流動,社區主動提醒其做好個人防護,配合落實核酸檢測,健康管理等措施。密接和次密接按要求集中隔離,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采檢核酸。(牽頭領導:鄒剛、片田野;牽頭部門:公安江北分局、區衛生健康局,負責人:洪斌、邵利明)
(六)區域核酸篩查
17.優化核酸檢測指揮體系。在核酸檢測工作專班基礎上,建立符合應急狀態的指揮調度體系。指揮長由常委、常務副區長擔任,按照組織動員、采樣、轉運、檢測、物資保障、數據管理等模塊搭建7-10人的扁平化組織,明確分工,責任到人。一旦發生疫情,指揮調度人員集中辦公、靠前指揮,快速執行疫情防控指揮部下達的指令,制定可操作性的區域核酸篩查工作方案,協調核酸檢測工作組成員單位開展工作,調動各方資源解決大規模核酸檢測中碰到的問題,形成運行高效、指揮順暢的戰時指揮調度體系。(牽頭領導:吳耀明,牽頭部門:區疫情防控辦,負責人:顧向科、竺志軍、孫俊偉、詹洪青)
18.對照最快反應、最短時間、最全篩查總體目標,落實區域核酸篩查快采、快送、快檢、快報等“四快”要求,建立我區快速區域核酸篩查扁平化指揮體系,統籌調配區域內核酸采樣和檢測資源。根據檢測量、人員分布等確定采樣點數量和布局,原則上不低于每1000-1500人設一個采樣點,每500人設置一個采樣單元,每萬名常住人口至少配備20名采樣人員,保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采樣數。采樣前,社區(村)及時統計轄區內待檢測人員信息,做到不漏一戶、不落一人。當啟動局部區域快速核酸采樣時,以屬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為主體,以區內應急采樣支援隊為補充,在采樣指令下達后2小時內完成采樣醫務人員集結和準備;在采樣開始后4-6小時內完成局部區域全員核酸采樣任務,8-12小時內出具核酸檢測結果;當啟動全域快速核酸采樣時,以區內核酸采樣醫務人員為基礎,區外應急采樣支援隊為主要采樣力量,提前一天完成醫務人員集結和準備,在采樣開始后6-8小時內完成全域全員核酸采樣任務,24小時內出具核酸檢測結果的目標提前制定能力準備和檢測方案。(牽頭領導:吳耀明、鄒剛;牽頭部門:區疫情防控辦,負責人:顧向科、竺志軍、孫俊偉)
19.按照封控區、管控區、防范區和其他區域的順序,采取多輪次核酸檢測,全面排查感染人員,防止疫情擴散。其中,封控區每天開展1次核酸篩查,間隔時間大于24小時;管控區每2天開展1次核酸篩查,間隔時間大于24小時;防范區按照第1、3、7天開展核酸篩查。(牽頭領導:吳耀明、鄒剛;牽頭部門:區疫情防控辦,負責人:顧向科、竺志軍、孫俊偉)
(七)風險人群判定和管控
20.判定密接、次密接。根據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和大數據排查情況,24小時內快速精準追蹤,初步完成密接、次密接判定。密接為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癥狀出現前4天開始,或無癥狀感染者標本采樣前4天開始,與其有近距離接觸但未采取有效防護的人員。次密接為與密接有共同居住生活、同一密閉環境工作、聚餐和娛樂等近距離接觸但未采取有效防護,不符合密接判定原則的人員。(牽頭領導:鄒剛、片田野;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公安江北分局,負責人:劉波、孫海筠)
21.風險人群管理。密接、次密接的健康碼賦紅碼,盡快落實集中隔離管控,在判定后密接8小時內、次密接12小時內完成首次核酸采樣檢測。嬰幼兒、孕產婦、患有基礎性疾病等不宜集中隔離觀察的人員,由社區(村)封控組監督落實居家硬隔離。不在轄區的密接、次密接,以協查函的形式報上級疾控中心,轉所在地疾控中心開展協查。(牽頭領導:鄒剛、片田野;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公安江北分局,負責人:劉波、洪斌)
(八)編組轉運
22.科學編組。按照“快編組”的要求,建立區、街道(鎮)、社區(村)三級調度平臺,信息指令上下聯動,橫向貫通。迅速掌握被管控人員信息,通過線上核對、線下固定,加強人員信息核準。按照密接次密接、發熱病人、特殊群體、不配合人員進行分類編組,建立轉運人員、轉運車輛、接收隔離點的關聯清單。(牽頭領導:余擁鋒;牽頭部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負責人:應立波)
23.人員轉運。按照“快轉運”要求,規范開展風險人員分類轉運。疫情報告后6小時內完成轉運車輛駕駛人員準備,通過精準對接需求,科學調度編隊,及時派車出發,科學做好車輛調度。密接人員與次密接人員必須在6小時內完成閉環轉運。通過優化運輸線路,短駁集中運輸,全過程管控,確保轉運有序高效。同時,做好人員異常、車輛異常、道路異常的應急處置準備。轉運車輛要做到“一車一消毒”,轉運工作人員要嚴格做好防護,嚴防交叉感染。(牽頭領導:余擁鋒;牽頭部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負責人:應立波)
(九)集中隔離
24.根據管控需要,強化對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一隔離場所一工作專班”機制,每個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實行一個區級部門包干、一名區管干部帶班、一名副科級及以上干部擔任點長的管理制度,負責集中隔離場所相關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實施。完善隔離點管理工作制度,明確各崗位人員職責,建立全過程監督機制,完善工作管理臺賬。改造儲備一批符合要求的集中隔離點,配齊配足集中隔離場所設施、設備、物資以及工作人員,確保集中隔離場所運行規范。(牽頭領導:吳耀明、程莉;牽頭部門:區疫情防控辦,負責人:顧向科、李善基、詹洪青、吳劍)
25.守牢“集中隔離、封閉管理”底線,采用物防、技防和人防等聯動措施,嚴防隔離對象脫管。嚴格落實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工作規范,實施隔離對象分類管理,入境人員和境內重點人員分集中隔離場所(分樓棟)居住、密切接觸者和次密切接觸者錯位(分樓層)居住,嚴防交叉感染。做好集中隔離場所醫療、生活、安全服務保障。(牽頭領導:吳耀明、程莉;牽頭部門:區疫情防控辦,負責人:顧向科、李善基、詹洪青、吳劍)
26.嚴格隔離防疫管理,做好隔離點服務保障。嚴格實施單人單間,隔離場所要符合“三區兩通道”要求。做好風險人員在隔離期間的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密接人員在第1、2、3、4、5、6、7、10和14天分別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第14天滿足人、物、環境三樣本核酸檢測陰性方可解除隔離,解除隔離后做好點對點閉環管理返回居住地落實7天居家健康觀察。次密接人員在第1、2、3、4、5、6、7天分別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必要時可加密采樣檢測頻次。隔離場所工作人員應落實疫苗接種、健康監測、核酸檢測、個人防護和閉環管理措施。從事采樣的醫務人員應進行規范培訓后方可上崗。落實隔離點重要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配備足夠數量的個人防護用品、消毒產品和急救藥品,做好心理支持、心理疏導等服務及隔離點的安全防范工作。(牽頭領導:吳耀明、程莉、鄒剛;牽頭部門:區疫情防控辦,負責人:顧向科、孫俊偉、李善基、詹洪青、吳劍)
(十)環境消毒
27.疫點消毒。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居住和主要活動過的場所等判定為疫點的場所,由區疾控中心組織開展終末消毒,屬地做好配合。(牽頭領導:鄒剛;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負責人:劉波)
28.風險場所消毒。密接、次密接活動涉及的場所、交通工具以及疫情涉及的場所但未判定為疫點的場所,由各場所或單位在區疾控中心指導下開展消毒。(牽頭領導:鄒剛;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負責人:劉波)
29.其他場所預防性消毒。其他公共場所、單位由責任主體負責開展預防性消毒。公共場所要落實開窗通風,增加樓梯扶手、欄桿、電梯按鈕等直接觸摸公共區域物體表面的消毒頻次。每個社區(村)、企事業單位要按照平戰結合的要求,組建一支不少于3人的消毒隊伍,經專業培訓后,負責本轄區日常預防性消毒和風險場所消毒。有條件的可委托專業消毒機構落實消毒工作。(牽頭領導:鄒剛;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負責人:范婷嫣)
(十一)加強應急監測
30.加強應急監測,區衛生健康局加強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病人和環境物品監測;區教育局要加強托幼機構、學校的疫情風險監測;區民政局要加強養老院、福利院的疫情風險監測;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要加強交通場站及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風險監測;區文化廣電旅游局要加強賓館、景區的疫情風險監測;區商務局要加強商超的疫情風險監測;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強對藥店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類藥品銷售監測,嚴格落實藥品實名登記報告制度,同時加強對農貿市場和進口冷鏈食品的疫情風險監測。(牽頭領導:吳耀明;牽頭部門:區疫情防控辦,負責人:顧向科、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
(十二)輿論引導
31.建立新聞發布機制。疫情發生后,區(縣)市或市政府最遲在4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首場新聞發布會,啟動疫情應急新聞發布機制。(牽頭領導:童明榮;牽頭部門:區委宣傳部,負責人:周少植)
32.建立“三情”聯動工作機制。依托信息發布、新聞宣傳、熱點回應、咨詢服務、網絡辟謠等措施,積極穩妥做好疫情防控各階段輿論引導工作,實現輿情、社情、疫情良性互動,確保疫情期間不發生輿情炒作,社會面秩序良好,凝聚社會共識,增強群眾參與疫情防控的信心和決心。(牽頭領導:童明榮;牽頭部門:區委宣傳部,負責人:周少植)
33.建立應急短信發送機制。根據市防控辦要求的發送(停止)時間、覆蓋區域(人群)、發送內容,協調三家電信運營企業發送疫情防控應急短信。(牽頭領導:朱恩青;責任部門:移動江北分公司、電信江北分局、聯通江北分公司,負責人:陳兆、干立波、沈旭琴)
(十三)服務保障
34.生活必需品保障。落實生活必需品監測制度,跟蹤生活必需品市場供需動態,研判發展態勢。協調落實糧、油、肉、菜、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產、運輸、銷售、配送,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充足,滿足疫區內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牽頭領導:顧國興;牽頭部門:區商務局,負責人:戴雪嶸)
35.防護物資保障。按照統籌布局、分級負責、上下聯動、綜合調度、統一指揮的要求,完善醫療防護物資保障工作機制,構建規模結構科學、產業支撐有力、倉儲物流高效、指揮調度智能的醫療防護物資保障體系。(牽頭領導:朱恩青;牽頭部門:區經信局,負責人:施曉亮)
36.醫療服務保障。完善醫療服務應急機制,進一步落實首診負責制,絕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諉、拒絕病人。落實相關醫療機構建立急危重癥患者救治綠色通道,設置應急隔離區或緩沖區,用于暫未取得核酸檢測結果等情況下急危重癥患者的應急救治。對疫情防控重點區域和場所(封控區、管控區、防范區、隔離場所等)的急危重癥患者,及時送市和區縣(市)指定醫療機構,實行點對點轉運。保障特殊人群、重點人員就醫需求。盡快摸排處于重點區域和場所的透析患者、腫瘤患者、孕產婦、兒童、老年人等人員底數,及時指定醫療機構負責特殊人群、重點人群的就診需求,確保治療不延誤、不中斷。(牽頭領導:鄒剛;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局,負責人:孫俊偉)
37.醫療廢物處置。在封控區、管控區規范設置生活垃圾、醫療廢棄物臨時收集點。核酸檢測陽性者、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產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員使用過的防護用品等,參照醫療廢棄物處理,統一收集后按“先消毒、雙套袋”要求密閉轉運處理,做到日產日清,保持環境清潔衛生。(牽頭領導:朱恩青;牽頭部門:生態環境江北分局、區衛生健康局,負責人:唐文彪、孫俊偉)
38.數據支撐。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建立完善數據互通共享機制,升級迭代或按需增量開發疫情防控相關信息系統,明確數據責任單位,避免數據多頭提供,確保數據實時準確有效,保障省疫情防控精密智控平臺有效運行,支撐重大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輔助精密智控。(牽頭領導:朱恩青;牽頭部門:區大數據發展服務中心,負責人:葉建軍)
(十四)強化督導檢查
39.疫情發生后,由區紀委區監委牽頭組成的督導檢查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各責任單位、各街道(鎮)的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警示通報,強化紀律和作風建設,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問題線索,嚴肅徹查疫情防控中存在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牽頭領導:黃華斌;牽頭部門:區紀委區監委,負責人:黃穎琦)
(十五)響應等級調整
40.等級調整。防控專家組對疫情形勢進行動態評估,適時提出調整響應等級、有序解封的建議,由市指揮部決定,及時向省指揮部報備。(牽頭領導:楊正平;牽頭部門:區疫情防控辦,負責人:吳耀明、鄒剛、片田野)
41.響應終止。在社區清零后,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從疫情發生地撤回,由區指揮部接管。全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全面清零(或社區清零14天)后,區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體系終止,做好相關善后工作,逐步轉入常態化疫情防控。(牽頭領導:楊正平;牽頭部門:區疫情防控辦,負責人:吳耀明、鄒剛、片田野)
(十六)復盤總結
42.疫情結束后,及時復盤疫情處置全過程、各環節,總結提煉疫情處置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經驗,客觀分析問題和短板,科學評估疫情處置效果,對暴露出來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完善,迭代升級實戰方案。(牽頭領導:吳耀明、鄒剛、片田野;牽頭部門:區疫情防控辦,負責人:顧向科、竺志軍、詹洪青)
三、工作要求
(一)始終堅持依法科學精準防控。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實尊重和保障群眾知情權、隱私權、人格尊嚴等基本權利。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要求,自覺接受法律監督、嚴格法律責任追究。堅持科學防控,充分發揮專家的專業支撐作用,科學分析研判疫情形勢,更加有效地做好疫情防控和患者救治工作。突出數字賦能,依托5G網絡建設,進一步完善精密智控平臺建設,全面提升疫情精準處置能力。
(二)織密織牢同心抗疫堅固防線。各級領導干部要堅守崗 位、靠前指揮,深入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線。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 干部(參與防疫工作人員除外)要下沉一線,參與配合基層防控。各基層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引導激勵廣大黨員干部 當先鋒作表率,構筑疫情防控的堅強屏障。要教育引導廣大人民 群眾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主動提高文明素質,自覺增強防 控意識,切實做好自我防護,各盡所能、各盡其責,積極為抗擊疫情貢獻力量,共同筑起牢不可破的堅固防線。
(三) 壓緊壓實疫情防控“四方”責任。落細落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的“四方”責任,全面加強重點人群、重點場所、重點行業、重點單位的疫情防控工作,不折不扣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強化網格化管理,將責任、要求細化落實到每個最小顆粒度。要建立人員花名冊,防止關鍵時刻、關鍵崗位出現空崗或人崗不適情況。疫情防控督查組要定期對各地、各單位防控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暗訪、檢查和通報,堅決防止在崗不履職、履職不盡責,堅決防止“層層加碼”“一刀切”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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