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2951408/2022-62164 | ||
| 體裁分類: | 公告 | 主題分類: | 審計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審核程序: | 單位審核公開 |
| 發布機構: | 區審計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17 |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區工作部署,區審計局對2021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區審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對審計工作的全面領導,貫徹落實審計委員會精神,按照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工作要求,緊緊圍繞“1586”專項行動,以經濟高質量發展要求為引擎,持續關注國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公共財政運行中的風險隱患和體制機制性問題,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落實落細新修訂《審計法》相關要求,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為全面建設現代化濱海大都市創智和美城區提供有力保障。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區審計局共組織完成審計項目(含專項審計調查項目)30個,查出問題167項,促進增收節支和挽回損失 5720.7萬元,促進完善制度 24項,提出審計建議被采納73條。
審計結果表明: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區人大常委會的監督指導下,我區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和推進疫情防控,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踐行“五個爭創”發展路徑,著力保障民生供給,全區財政運行和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良好,有力保障了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全方位打造“創智之城·和美江北”。
——服務經濟發展提質增效。聚力推動數字化改革,完善政策體系,出臺港航服務業、科技服務業等專項新政,推進高端服務業與高新技術產業融合發展,2021年度累計兌現市區兩級財政補助資金9.13億元(不含慈城鎮、園區政策補助);優化支出方式,推動成立產業發展引導基金,為區域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提供動力。
——社會民生事業持續改善。財政支出持續向民生傾斜,2021年度主要民生支出52.32億元,增長12.91%,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65.98%,其中社會保障支出5.98億元,增長36.18%,教育支出12.64億元,增長18.86%;高質量完成“民生實事”工程,群眾滿意度達到98%。
——財政管理改革有序推進。開展智慧財政建設,促進財政資金全過程管理;堅持政府過“緊日子”,壓減一般性支出,開展存量資金清理,統籌資金使用。推進國企實體化轉型,制定國企改革方案,加快國企制度建設,不斷提高公司營運能力。
——審計整改力度不斷加大。各單位認真落實整改主體責任,嚴格對照“七張問題清單”整改要求,完善制度,舉一反三,防患于未然。區審計局持續跟蹤督促,開展整改工作“回頭看”,2021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共59項,有58項得到整改,完善相關制度14項。
一、聚焦預算執行和財政管理審計
圍繞預算法的貫徹實施,開展了區本級預算執行及決算草案、部門預算執行情況、街道財政決算情況審計,促進加強財政管理,提高財政資源配置績效。
(一)本級財政管理和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審計結果表明,區財政局認真貫徹執行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進一步強化預算管理,推進財政機制改革,財政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預算編制管理方面
(1)社保基金預算編制不夠細化。(2)預算編制與實際執行未有效銜接。一是部門預算編制不夠準確。二是部分項目預算追加資金使用效率不高。3家單位的4個項目預算追加,共計安排資金849萬元,截至年末僅支出5.9萬元,執行率偏低。
2.預算執行管理方面
(1)部分上級轉移支付資金未及時下達。截至2021年末,上級下達轉移支付項目中,有40個項目指標未在30日內下達至相關部門,涉及金額9448.38萬元。(2)部分非稅專戶資金未及時核銷上繳國庫。截至2021年末,非稅專戶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待核銷資金余額合計339.64萬元,未及時核銷繳庫。
3.預算績效管理方面
(1)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截至2021年末,江北區尚未建立健全涵蓋事前、事中、事后三個階段閉環管理的績效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2)部分水利工程項目推進緩慢。
4.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方面
(1)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范圍不完整。5家事業單位未納入2020年度政府部門財務報告編制內容。
(2)未抵銷財政與部門之間發生的經濟業務或事項。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利用大數據方法,對納入國庫支付管理的61家一級預算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覆蓋數據分析。審計結果表明,部門預算管理水平穩步提高,預算執行總體較為規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預算編制不完整。個別續建項目支付款項未列入年初預算計劃。
2.查扣罰沒物品管理制度不健全。
3.部分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履約驗收管理不到位。一是3個軟件項目實施進度滯后。二是個別項目計費起始期設定不合理。
4.固定資產管理欠規范。一是固定資產賬實、賬表不符。二是部分資產入賬不及時。
二、聚焦重大政策落實審計
(一)江北區儲備糧管理情況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審計調查結果表明,甬北公司有序推進糧食收儲任務,逐步建立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儲備糧儲存管理不規范。
(1)異地儲備糧的監督檢查存在欠缺。(2)倉容設施不符合存儲要求。
2.資金協調有待加強。
(二)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政策落實情況
2019-2021年,區殘聯撥付7家陽光家園建設經費、運作經費、庇護經費共計374.96萬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對陽光家園補助資金的使用監督管理不到位。經查,3家陽光家園取得財政補助后,存在大額現金支付情況,支出真實性難以核實。
2.對陽光家園專職管理服務人員監管不到位。
(三)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落實情況
截至2021年末,江北區實施“幼托一體化”幼兒園28個,占幼兒園總數40%,可提供托位數767個;已備案社會幼托機構4家,可提供托位數165個。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尚未出臺。
三、聚焦重大項目和重點資金審計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實施完成政府投資竣工決(結)算審計項目15個。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建設主體內控管理方面
1.內部審批程序和管理不規范。
2.工程項目建設與資金安排缺乏總體規劃。
(二)項目合同管理方面
1.項目勘察不規范。區綜合執法局實施的莊橋河兩側綜合整治工程的勘察方案未經建設單位確認,導致勘察費高于常規,涉及金額37.41萬元。
2.工程質量管理不到位。外灘街道實施的日湖家園一期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的部分樓棟的入戶天棚涂料剝落,工程質量存在缺陷。
3.合同履約保證(保函)管理不到位。江北投資創業開發有限公司實施的開元路(北環西路-江北大道)道路維修改造工程的施工合同履約擔保期限逾期后未及時調整。
(三)工程價款結算與支付方面
1.無依據列支工程費用。在李家安置房項目建設過程中,莊橋街道多計塘渣填鋪及圍墻砌筑工程款62萬元,區公建中心為施工單位代付電費9.8萬元。
2.超付工程款。區江河水利投資有限公司在姚江二通道(慈江)工程-慈江閘站工程建設中,超付政策處理費442.61萬元和勘察費38.23萬元。
3.中介機構履職不到位。慈城鎮實施的慈孝南路(慈水東街-慈江橋)提升工程苗木不符合設計規格要求,中介協審單位仍以原設計標準作為計算依據,計價不實,多計金額2.3萬元。
四、聚焦重點民生保障審計
重點對25個區“民生實事”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項目合同約定條款執行不到位。如慈城鎮中心衛生院遷建工程的勘察方案未按合同要求經發包人審核同意。
(二)部分項目建設管理過程不夠規范。如馬徑-外漕農村公路加密工程報送的竣工資料不真實、不準確,部分工程驗收程序不規范。
(三)部分項目后續驗收、資產移交、竣工決算進展緩慢。寧波二院北部院區東側道路工程,逸嘉新園小區、匯嘉新園小區、雙東坊小區、繁景花園等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等項目竣工驗收后,未及時做好決算工作。
(四)未促進部分老舊小區改造后建立物業管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2020年度16個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中,經過改造后,3個小區未建立物業管理,11個小區未設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五、聚焦國有資產管理審計
重點對區屬國有企業公務用車改革推進情況、寧波電商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商城公司)財務收支情況等進行了審計。
(一)國有企業公務用車改革推進審計情況
國有企業公務用車改革推進緩慢。一是車輛出借管理不到位。二是新車購置不合規,未經區國資中心審批且排量超標。
(二)國有企業財務收支審計情況
電商城公司財務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電商城公司在園區管委會的領導下,積極尋找業務盈利點,重視投資性房產運營,拓寬融資渠道,籌措公司債券發行等工作,為園區建設發展提供了有力的資金保障。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內控制度不健全。一是3筆大宗物資采購及銷售未履行集體決策;二是未建立投資管理制度。
2.對外投資管理不到位。 1個產業引導股權投資基金投資份額未按協議到位,電商城公司未及時退出投資
3.資產出租管理不到位。一是未建立統一的出租電子數據管理臺賬。二是裝修免租期政策執行不統一。
六、審計建議
(一)強化績效管理導向,提升財政管理水平。堅持貫徹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加強財政資源統籌,細化各項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實現預算編制與執行的有效銜接。加快各類財政專戶清理。加快項目建設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二)強化政策落地見效,扎實推進共同富裕。落實落細“助企紓困”各項政策措施,持續推進市場主體平穩運營,全力保障區域經濟健康發展。
(三)強化重點民生保障,抓實項目資金管理。聚焦社會保障、科教文衛、鄉村振興、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資金使用和項目管理情況,繼續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
(四)強化國企監督執紀,完善國資監管體系。緊扣深化國有企業改革行動目標,推進各項改革任務落實落地,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規章制度執行到位,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加強對國有企業經營監管,推進區屬國有企業實體化轉型。
(五)強化問題整改落實,提升審計治理效能。進一步完整審計整改責任落實機制,緊密集合“七張問題清單”工作要求,加強審計整改閉環管理,扎實推進跟蹤督查,加大對屢審屢犯問題的懲處,發揮審計“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審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