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2950798/2021-49141
文  號: 北區防辦〔2021〕21號 組配分類: 區政府辦文件
發布機構: 區府辦
有效
主題分類: 政務公開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體裁分類: 其他
成文日期: 2021-08-24 發布日期: 2021-08-24
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發現紅、黃碼人員處置流程指引》的通知

北區防辦〔2021〕21號

各街道辦事處、慈城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

根據省市防控辦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將《發現紅、黃碼人員處置流程指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寧波市江北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8月24日

發現紅、黃碼人員處置流程指引

根據省市防控辦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將發現紅、黃碼人員處置流程規范如下:

一、?迅速趕赴現場

發現紅、黃碼,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并迅速把人員引導到臨時隔離室(區)留觀,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趕往現場;同時,將情況通報屬地街道(鎮),街道(鎮)派員到現場一并處置。

二、?核驗身份信息

到達現場后,派出所民警核驗紅、黃碼人員身份信息,并將身份信息報派出所綜合指揮室或情報指揮中心,查明賦紅、黃碼原因。首先查驗申領內容是否有誤,其次核驗行程碼、疫情中高風險劃分情況、該人活動軌跡等,要求其如實重新申領健康碼。

三、?人員處置原則

根據查詢的賦碼原因,進行如下處置。

1.經過重新申領,健康碼轉為綠碼,則解除臨時隔離。

2.仍為紅碼人員,聯系區衛健局值班電話89582537,由區衛健局“點對點”運送至集中隔離場所,全程嚴格封閉管理,根據人員類型落實隔離措施。

3.仍為黃碼人員,明確告之相關要求:黃碼人員須單人單間居住,使用獨立衛生間,非就醫等必要情況不離家外出;確需離家外出的,須經所在社區(村)或單位批準,在做好個人防護前提下“點對點”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同時,屬地街道(鎮)要安排社區(村)工作人員進一步跟蹤落實。

四、加強教育處置

經核查,確系集中隔離、居家健康觀測、日常健康監測人員違反規定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由街道(鎮)、衛健、公安進行教育,并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五、強化自身防護

處置過程中,工作人員應增強自身防護意識,佩戴防護口罩、手套,隨車攜帶測溫計、消毒液,配備護目鏡和防護服。公安民警處警時,應全程開啟執法記錄儀。

21-關于印發《發現紅、黃碼人員處置流程指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