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330205000D/2021-48445 | ||
| 體裁分類: | 決定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審核程序: | 單位審核公開 |
| 發布機構: | 區房屋征收管理服務中心(區征地拆遷管理服務中心、區舊城改造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1-08-18 |
因舊城區改建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寧波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等有關規定,本人民政府決定對規劃康橋南路東側地塊改造項目(國有土地部分)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征收?,F將該項目房屋征收有關事項決定如下:
一、征收范圍為:東至李家西路,西至規劃康橋南路、無名路,南至馮徐路、李馮路,北至寧慈東路、水塘(不含)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具體門牌為:康橋南路538號(寧波市江北鴻宇機械有限公司)、車站路寧慈公路南側(寧波市工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寧慈東路689號(寧波奇藝國創意廣場經營有限公司、寧波新思達機械鋼管制造有限公司)、李家西路西側(寧波西電高壓電器有限公司)、李馮路168號(潘志偉)、李馮路158號(寧波市江北名正電機有限公司)、李馮路148號(寧波市莊橋鈑焊五金廠)、馮家村李馮路工業園區(張樵忠)、李馮路128號(寧波市水表儀器廠)、李馮路118號(寧波市百事得工貿有限公司)、工業園區李家西路A座(范定才)、馮徐路78號(虞永祥)、馮徐路68號(寧波市江北港華食品餅業公司)、馮徐路58號(邵惠君)、李馮路南側(盛亞西)、李家村工業園區內(寧波市江北甬江預制構件廠)、馮徐路28號(王士忠)、李家村(工業園區)(寧波市江北華爾日用品有限公司)、李馮路8號(寧波市慈城印刷廠)、寧慈公路755號(寧波市糖業煙酒有限公司)、寧波機床廠內(寧波市房地產管理局)。如有出入,以區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范圍為準。涉及房屋總建筑面積約15.3萬平方米,被征收非住宅50戶。
上述范圍內的被征收房屋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門為江北區房屋征收管理服務中心,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為江北區莊橋街道征地拆遷辦公室。
三、本項目簽約期限為60日,搬遷期限為簽約期限屆滿之日起90日,具體起止時間由房屋征收部門另行公告。
被征收人對本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征收決定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寧波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自征收決定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8日
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政府關于規劃康橋南路東側地塊改造項目(國有土地部分)的房屋征收決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