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寧波市江北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指標體系(暫行) |
類別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審核評分部門 | 審核形式 | 所需證明材料 |
基礎項目 ︵ 100 分 ︶ | 1 | 年齡(5分) | 年齡在16周歲(含)至50周歲(含)區間的,得5分;年齡在51周歲(含)至60周歲(含)區間的,得2分。 | 公安江北分局 | 系統自動評分 | 居民身份證 |
2 | 持證居住(30分) | 《浙江省居住證》持證人在本市累計居住(含持證前)每滿1個月得0.25分,最高限30分。 | 公安江北分局 | 系統自動評分 | 浙江省居住證 |
3 | 繳納社保(30分) | 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每個月得0.25分,最高限30分。 | 區人力社保局 | 系統自動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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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化程度(10分) | 大專學歷得3分;本科學歷得6分;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及以上得10分。按最高學歷計分,不累加計分。 | 區教育局 | 依證明材料審核評分 | 1.2002年(含)前大專及以上學歷,提供學歷證書原件;2.2003年(含)后大專及以上學歷,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在線驗證證明。 |
5 | 職業技能(10分) | 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五級,得2分;技術員級職稱或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四級,得4分; 助理級職稱或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三級,得6分;中級職稱或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二級,得8分;副高級職稱及以上或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一級,得10分。按最高職稱或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計分,不累加計分。 | 區人力社保局 | 依證明材料審核評分 | 1.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原件;2.涉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提供資格證書和評審表,若外地取得,還需提供當地人社部門或職稱管理部門文件。 |
6 | 就業 (5分) | 與本市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連續1年以上的,得5分。 | 區人力社保局 | 系統自動評分依證明材料審核評分 | 勞動合同原件 |
持有本市工商營業執照,連續1年以上的,得5分。 | 區市場監管局 | 營業執照副本 |
持有本市流轉土地合同從事農林牧漁生產,連續1年以上的,得5分。 | 區農業農村局 | 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 |
7 | 住房(10分) | 居住在企業集體宿舍的,得5分。 | 公安江北分局 | 依證明材料審核評分系統自動評分 | 企業出具與申請人(配偶)居住證地址一致的集體宿舍證明原件(承租人為配偶,需同時提供結婚證原件) |
居住在已列入政府公租房計劃的公租房的、居住在合法租賃房屋的,得5分。 | 區住建局 | 租房協議原件(承租人為配偶,需同時提供結婚證原件) |
申請人或家庭成員在本市擁有商品住宅(含公寓房)的,得10分。 | 自然資源規劃江北分局 | 不動產權證書,登記在配偶、子女名下的,同時提供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 |
加分項目 ︵ 50 分 ︶ | 1 | 緊缺崗位(5分) | 符合市人力社保局發布的《緊缺工種高技能人才崗位補貼目錄》中相關崗位的從業人員,得5分。 | 區人力社保局 | 依證明材料審核評分 | 勞動合同原件 |
2 | 投資納稅(5分) | 在本市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每滿1000元得0.5分,最高限5分;在本市從事經營活動實際繳納稅收總額乘投資比例后的金額,每1萬元得0.5分,最高限5分。可累加計分,最高限5分。 | 江北區稅務局 | 依證明材料審核評分 | 1.個稅證明;2.個體戶負責人或企業投資人,同時提供營業執照副本。 |
3 | 帶動就業(5分) | 在本市創業,與員工簽訂1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保滿1年以上的,帶動就業1人得0.5分,最高限5分。 | 區人力社保局 | 系統自動評分 | 營業執照副本 |
4 | 發明創造(5分) | 在本市獲得有效發明專利的原始發明人(排名前二位),按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分別得5分、3分、1分,最高限5分。 | 區市場監管局 | 依證明材料審核評分 | 專利證書原件 |
獲得市級及以上科技進步獎的,得5分,最高限5分。 | 區科技局 | 榮譽證書(表彰文件)原件 |
5 | 表彰獎勵(10分) | 在本市獲得各級黨政部門、群團(總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頒發的各類先進、榮譽稱號的,按國家級、省(部)級、市級、區縣(市)級分別得10分、8分、5分、3分。最高限10分。 | 區流管辦 | 依證明材料審核評分 | 榮譽證書(表彰文件)原件 |
6 | 參與公益(10分) | 在寧波WE志愿平臺(網址:www.nbzyz.org)或“省志愿匯”或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注冊并服務滿24小時后,每增加5小時得0.1分,最高限10分。 | 團區委 | 依證明材料審核評分 | 服務時間證明材料 |
7 | 無償獻血(5分) | 在本市參加無償獻血獻全血每100毫升得0.5分,獻血小板每1次得1分。可累加計分,最高限5分。 | 區衛生健康局 | 依證明材料審核評分 | 獻血證 |
8 | 無償捐獻(5分) | 在本市登記成為造血干細胞、人體器官、角膜、遺體捐獻志愿者的,各得0.5分;在本市捐獻造血干細胞,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得5分;在本市捐獻人體器官、遺體、角膜,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得5分。可累加計分,最高限5分。 | 區紅十字會 | 依證明材料審核評分 | 1.志愿者證書;2.造血干細胞捐獻榮譽證書、人體器官(遺體、角膜)捐獻登記卡或捐獻證書;3. 結婚證、戶口本或直系親屬證明。 |
扣分項目 | 1 | 違法生育 | 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多生育的,扣10分。 | 區衛生健康局 | 人工核查評分 | 無需提供材料 |
2 | 違法失信 | 近3年內因行政處罰或失信行為被列入寧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的(違法生育、違法犯罪情形除外),每項(次)扣5分。 | 區發改局 | 人工核查評分 | 無需提供材料 |
3 | 違法犯罪 | 近3年內申請人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每次扣10分;申請人近3年內受過刑事處罰的,每次扣30分;有嚴重刑事犯罪記錄和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實行積分凍結,凍結期為2年。 | 公安江北分局 | 人工核查評分 | 無需提供材料 |
個性項目 ︵ 30 分 ︶ | 1 | 特殊崗位 | 在本區從事環衛保潔公益崗位的,得5分。 |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人工核查評分 | 無需提供材料 |
2 | 幫扶協作 | 江北區東西部協作結對地區(貴州省黔西南州、四川省越西縣)、“山海協作”地區(麗水蓮都區)的,在本區依法辦理就業登記,繳納社會保險,并實現穩定就業滿3個月(含)以上的,得10分。 | 區人力社保局 | 人工核查評分 | 無需提供材料 |
3 | 疫苗接種 | 為子女參加計劃免疫并辦理《預防接種證》的,得1分;為子女辦理《預防接種證》并按國家標準全程參加計劃免疫的,得2分。在本區參與新冠疫苗接種的,得4分;完成全程接種的得6分。可累加計分,最高限8分。 | 區衛生健康局 | 人工核查評分 | 1.《預防接種證》原件(所有記錄頁);2.個人新冠疫苗接種憑證截圖(浙里辦首頁—寧波預防接種—電子接種證—新冠疫苗接種憑證)。 |
4 | 垃圾分類 | 在本區參加社區(村)垃圾分類和環境衛生整治宣傳、督導等志愿活動的,滿3次得2分,3次以上每次得1分,最高限5分。 |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人工核查評分 | 社區(村)登記證明原件。 |
5 | 網上申評 | 申請人通過登錄“浙里辦”APP手機客戶端或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進行自助申請的,得2分。 | 區流管辦 | 系統自動評分 | 無需提供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