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學、幼兒園:
為使學生資助政策家喻戶曉,讓每一個符合家庭經濟困難條件的學生都得到資助,請各中小學、幼兒園在開學初按照《關于印發寧波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的通知》(甬教計【2019】229號)文件精神,開展一次全體學生資助政策的宣傳。在宣傳資助政策的同時,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排摸,通過排摸,準確掌握本校(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幼兒)的情況,及時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申報工作。
請各單位按照最新的認定辦法認定和審核:審核原件的有效性(與全國資助平臺數據有效對接),上交證件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學生)。復印件2份(1份局資助中心審核蓋章后返還學校存檔,1份局資助中心存檔)請在開學后30天內,報給區教育局資助管理中心陳鳳老師;聯系電話:672020。并在上交附件紙質稿的同時,同時遞交當季全國平臺導出的數據匯總表(加蓋公章),將附件二和三的電子稿通過QQ發給區教育局資助管理中心陳鳳老師。
十九大的召開把“資助”工作提到了一定高度,強調“精準扶貧”。請各單位對申請學生的材料嚴格把關,參考全國資助平臺數據,排摸的對象要精準,做到學籍系統、資助系統與扶貧、民政、殘聯等部門數據庫的有效對接,全面推進學生資助精準化。
希各單位深入了解情況、進行排摸,做到“應助盡助”,讓真正有困難的孩子享受到政府的資助;同時重視資助工作的系統性:及時按學期做好“全國學生資助平臺”數據的錄入和系統更新工作、按學年度做好紙質臺賬資料的整理和歸檔工作、抓緊落實學校(幼兒園)學生資助工作標準化建設工程。
學生資助標準化建設已納入到督導室牽頭的區教育局對各單位的考核,且作為我科室對各單位打分的依據,請各單位領導引起重視。請已經達標的學校和幼兒園,上交加蓋公章的《江北區學生資助工作標準化建設自評表》,和以照片打印的形式作為附件遞交標準化建設相關材料(如機構掛牌、宣傳資料、資助工作辦公室布置等等)。
附件一:申請表和確認書
附件二:江北區2020年春季困難學生(幼兒)申請匯總表
附件三:江北區2020年春季中小學生生活補助匯總表
附件四:江北區學生資助工作標準化建設自評表
江北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0年1月6日